依据《关于公布2025年博士研究生进入综合考试名单及考试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将国际法学院博士招生综合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及考试顺序抽签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报到和后续考试采取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
我院将按照学校要求,在考生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并抽取专业面试顺序号,请所有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时重点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一致性,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综合考试通知书(系统上下载);
3、本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4、本、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拟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交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提前毕业的证明;
7、外语成绩证明原件。
请所有考生按时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报考专业 |
报考方向 |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国际法学 |
国际公法、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 |
3月3日 9:00-11:00 |
教学图书综合楼906 |
国际私法 |
3月3日 9:00-11:00 |
教学图书综合楼907 |
国际经济法 |
3月3日 9:00-11:00 |
教学图书综合楼910 |
二、专业笔试
请所有考生携带综合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参加专业笔试,提前半小时入场。安排如下:
报考专业 |
报考方向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国际法学 |
国际公法、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 |
3月3日下午2:00-4:00 |
教学图书综合楼906 |
国际私法 |
3月3日下午2:00-4:00 |
教学图书综合楼906 |
国际经济法 |
3月3日下午2:00-4:00 |
教学图书综合楼907 |
三、外国语笔试
考试时间:3月3日18:00-20:00
外国语笔试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请考生携带身份证、综合考试通知书提前入场。
四、专业面试
1、国际法学专业各复试小组采取相同的考核标准,报考各方向的考生请按时参加。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试者,不予补考。
2、考生按照报到时抽取的顺序号进行专业课面试。
3、专业课面试考核共计20分钟,考生按照资格审查时抽取的顺序号入场,随机抽取试题并作答。
4、请所有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综合考试通知书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准时到达候考教室准备。
安排如下:
报考方向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候考教室 |
国际私法上午组 |
3月4日上午8:30开始 |
教学图书综合楼923 |
教学图书综合楼926 |
国际私法下午组 |
3月4日下午2:00开始 |
教学图书综合楼923 |
教学图书综合楼926 |
国际公法、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 |
3月4日下午2:00开始 |
教学图书综合楼925 |
教学图书综合楼926 |
国际经济法上午组 |
3月4日上午8:00开始 |
教学图书综合楼924 |
教学图书综合楼926 |
国际经济法下午组、 |
3月4日下午1:30开始 |
教学图书综合楼924 |
教学图书综合楼926 |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综合考试的考生须在2月26日14点前登陆我校心理测试系统完成在线心理测试答题。
网址: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48716
2、考场规则(部分条款)
(1)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综合考试复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综合考试各环节。
(2)考生只准携带考试规定以内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等。
(3)笔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按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
(4)如考生不按规定参加综合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则视为其主动放弃综合考试资格,不予补试。
3、专项计划考生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甘肃政法大学、新疆政法学院、伊犁师范大学,以下同)、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海南大学,以下同)、定向培养海南涉外法治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按报考专业与普通考生同时进行综合考试,采用同样的考核内容与标准。
六、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学院咨询及监督电话:010-58908361
学院咨询邮箱:gjfxy007@163.com
其它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详细信息请见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
请各位考生按照以上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预祝考试顺利!
国际法学院研工办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