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5日,国际法学院第103次院务会在昌平四楼会议室召开,院长孔庆江,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工会主席顾永强、副院长李居迁、分党委副书记杨俊丽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讨论和决定了以下事项:
1、研究绩效改革方案和落实2016年岗位津贴调整;
2、制定非教学科研人员考核办法,落实业绩绩效,并提交院务会通过,通过后自2017年起执行;
3、执行国际法学院绩效改革方案,制定2016年业绩津贴和2015-2016年学校年终奖分配方案;
4、非教学科研人员考勤问题,考勤作为业绩津贴考核依据;
5、充分利用国际法学科发展基金,充分利用校友资源促进教学科研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