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图片新闻
通知公告
学院新闻
友情链接

国际法学院召开“落实‘高教三十条’”研讨会

发布人:于华溢           发布时间:2012-10-15        点击量:

2012年10月13日,由我院主办的、全体国际法学院教职工参加的“国际法学院落实‘高教三十条’研讨会”在北邮科技大厦四层会议室成功举行。

      

研讨会由我院分党委书记杜新丽教授主持,共分为两个阶段,上下午进行。

                                                   

   

上午进行的第一阶段,由我院各副院长就各自的主管工作向在座的教师进行工作汇报。首先,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马呈元教授就2011至2012年度我院的科研成果和本科生的教学情况进行了工作汇报。马老师指出,过去一年,我院教师在国外发表论文、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选等科研领域成绩突出,本科生教学到目前为止进展顺利。接下来,国际法学院分党委书记杜新丽教授就研究生工作和宣传工作进行了汇报。杜老师主要从研究生入学教育、新开课程、研究生招生、网络部宣传、教师讲座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总结。最后,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分党委副书记顾永强老师就党支部建设、学生就业、迎新工作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工作总结。

                            

    

上午进行的第二阶段,主要围绕如何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教三十条”展开。第一部分,首先由国际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孔庆江教授向在座的老师传达了学校《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即“高教三十条”)的会议精神以及石书记、黄校长的讲话。孔院长将“高教三十条”的内容总结为以下七项:把人才培养作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首要工作;把内涵式发展作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核心;把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根本出路;把建设教师队伍作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把检测评估作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要手段;把创新引领作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动力源泉;把对外开放作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结合国际法学院的具体情况,孔院长从办学条件、师资建设、科研成果、对外交流等方面对我院贯彻落实内涵式发展、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孔院长指出,国际法学院寻求发展必须着眼“对外开放”,积极与国际接轨,寻求突破。第二部分,首先由马呈元副院长向在座的各位老师通报了学院落实“高教三十条”的举措,并就本科生“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方案”进行了讲解。随后,就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工作质量提高的问题,国际公法研究所所长李居迁教授、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刘力副教授、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祁欢副教授分别就各所的具体情况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李居迁老师认为,我院面对当前的竞争压力,必须立足于我院的人才培养特色——“国际化”,并从模拟法庭、学生实习、专题讲座等方面提升加强。刘力老师认为,目前我院科研资料储备仍然不足,需要进一步落实。祁欢老师则从培养模式角度分析了专业性培养对于提升教学质量的有益之处。

下午进行的第二阶段的第三部分,为我院全体教师就贯彻落实“高教三十条”工作方案展开具体讨论。凌岩教授、林灿铃教授、齐湘泉教授、冯霞教授、张笑牧副教授、赵一民副教授、郭红岩副教授、成晓霞副教授、曾涛副教授、朱子勤副教授、焦杰副教授等均在会上发言,提出了自己对于如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观点和建议,与会的各位老师也积极回应。最后,在孔院长进行总结讲话之后,本次研讨会在轻松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图/于华溢 文/刘畅)

中国政法大学 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学校方位
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