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国际法学院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喜获2010年
北京高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立项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0年5月26日发布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京教函〔2010〕297号),今年北京市共评选41个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立项单位,其中以我校国际法学院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校外人才培养基地被评为2010年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立项单位,实现了继2007年我校民商法学院校外人才培养基地成为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之后的又一突破。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政法大学的合作始于1997年,政法大学每年派出20多名实习生到德恒律师事务所实习。2003年至2009年,学校共派出169名学生到德恒律师事务所实习, 2003年,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与国际法学院确立了校外产学研基地合作关系。该基地以“国际化实用型”人才培养为特色,对学生相关能力的培养应当是全方位的。经过多年的建设,合作双方除了学生实习工作之外,在学术交流、疑难案件咨询、课堂教学等各方面建立了多层次多方位的交流。
我校国际法学院获批的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校外人才培养基地,是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校院相关职能处室分工协作,国际法学院院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我校与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共同合作的实践教学成果。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的获批,对于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积极构建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将是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同时,可以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促进实践教学条件的改善,带动全校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实践教学改革发展取得更大进展,促进我校实践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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