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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本科实践导师 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国际法学院实施本科实践导师制暨聘任仪式

发布人:刘凯           发布时间:2017-09-08        点击量:

 

 

“设立本科实践导师  加强法治人才培养”

 ——国际法学院实施本科实践导师制暨聘任仪式

 

为进一步加强法学实践性教育教学, 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我院校友的优势与作用,国际法学院实施实践导师制度,为2017级新生及各年级聘任优秀校友担任实践导师。

9月5日下午,国际法学院本科实践导师聘任仪式在刘皇发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顾永强老师、副院长李居迁教授、副院长兼分党委副书记霍政欣教授等学院领导和老师出席了此次活动。

 

 

聘任仪式中,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李居迁教授宣读了国际法学院本科生实践导师的聘任决定。聘任乔嘉、姜毅、戴智勇、闫海、许汉生、刘泽枫、黄丹、周礼光、王聪、杨智勇、杨洋、冯蕊 、刘宇翔、张虎生等十四位同志为本科生实践导师,并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在实践导师聘任仪式及整个会议结束之后,专程从安徽赶来参加学院实践导师聘任仪式的16届毕业生,合肥市委副书记、开发区第一书记许汉生老师与1703班同学开展了实践导师见面会。许老师与三班同学亲切交流,他指出,大学期间,同学们要注意培养自己的情商、智商、逆商,更要注意保持三个心态,即热心、开心与信心:热心是要求我们对待周围要积极真诚;开心是我们处世的人生目标;而信心,则是在为人处世中保持自我的重要品质。并表示,希望各位同学能够在大学把握亲情、友情和爱情,在享受大学自由生活的同时,永远不要忘记亲情是身后永远的后盾,友情与爱情是大学最宝贵的财富。发言结束后,许老师对同学们的提问认真解答,并在见面会结束后与同学们合照留影。

 

 

 

这次聘任仪式,这次的实践导师与班级同学的见面会,这都是学院实施实践导师这一举措的美好开端,各位国经校友怀着对法大的感恩之情,对学院的至真至诚的感激之义,自愿担任实践导师,热心付出,努力回馈母校,指引师弟师妹成长成才,其情怀令人感动。相信后续导师们会群策群力,推动实践导师制的更好运转,相信受聘实践导师定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在校学子进行学业、心理、职业理想与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他们开拓视野,突出法学实践性教育教学,树立正确价值观与人生观,切实指导帮助学生更好地成长成才!我们也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优秀校友加入国际法学院实践导师的行列中来,展现个人风采,助力学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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