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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调解论坛(2022)成功举办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9-27        点击量:

2022年9月22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和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联合主办,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和中国政法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创新团队承办的2022国际商事调解论坛成功举办。本次会议通过线上平台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武汉大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恒礼道同智库、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等百余名专家学者、调解员等参会。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张玲主持,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进和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理事长王丽共同致辞。黄进教授首先对各位嘉宾、专家学者和同仁表示欢迎,他回顾了调解在中国商事争议解决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调解相关立法和实践的发展,并提出加快制定《商事调解法》的建议。王丽理事长在致辞中表示,《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契合“一带一路”共商合作的精神,可以看成是法律版的“民心相通”,强调了商事调解组织的国际公信力和调解协议书的国际执行力。值此公约生效两周年之际,本届论坛对于新形势下以法律资源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拓宽我国商事调解机构参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路径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她介绍了北京融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最新探索实践,鼓励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优先选择调解解纷,事先将调解标准条款写入合同。

本届论坛分为两个议题,包括第一议题“联合国调解公约与我国国内调解制度的衔接问题”和第二议题“行业调解的特殊问题”, 分别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国际私法研究所副所长覃华平和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巍主持。

在第一议题中,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志荣从调解规则的衔接、欺诈性调解风险、调解协议的执行和国际商事调解人才培养等方面讨论了中国国际商事调解疑难问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和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漆彤就新加坡公约在投资争端调解中的可适用性以及适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分享。上海仲裁委员会合作发展部部长黄一文从商事调解立法、商事调解机构设置、商事调解人员准入三个角度介绍了新加坡商事调解制度的发展,探讨了新加坡商事调解制度对中国商事调解的启示。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业务主管尹通从中国商事调解的实践现状出发,对新加坡公约的执行与审查机制及国内制度的衔接问题进行了讨论。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秘书长贾辉结合“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的具体实践,对我国未来的商事调解立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王芳对五位嘉宾的发言进行了点评,王芳秘书长认为当前国际商事仲裁机遇与挑战并存,在国际商事调解日益受重视的当下,我们应当有信心,也有能力做好国际商事调解,要在调解员的培养、调解规则的制定、调解的宣传推广等方面找准定位,各界共同推动商事调解的发展。

在第二议题中,北京恒礼道同智库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聂颖基于中国调解文化和社会背景,结合航空调解案例, 指出广泛的商事调解是商业社会法治成熟的标志。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迪拜分所主任贾怀远从国际工程领域角度切入,分析了国际工程中DB机制的具体内容和在实务中的操作要领。广州仲裁委国际仲裁部部长、常设中国建设工程论坛副秘书长江岚结合广州仲裁委和常设中国建设工程论坛的工作实务,在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分享了香港特区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调解路径。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教师李建坤在梳理各仲裁机构仲裁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仲裁——调解——仲裁”过程中调解员的选择问题进行讲解;广州市汇智蓝天国际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秘书长林启迪结合其办理的三个调解案例,分享了国际商事调解实务与税务纠纷化解的创新适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教师李大朋对第二阶段各位嘉宾的发言作出点评,表示各位发言嘉宾就行业调解的专业分享,让我们看到了调解在各行业争议解决中的特有价值和优势。

最后,张玲教授对参与论坛的各位嘉宾、学者表示诚挚感谢,希望与各单位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开展深入合作,本次论坛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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