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中的运用
2023年3月27日晚,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大讲堂”英文系列讲座第38期“调解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中的运用”专题讲座通过腾讯会议在线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特别邀请到著名独立仲裁员、调解员Wolf Von Kumberg及独立仲裁庭秘书Joel Evans担任主讲人,并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担任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吉林大学等国内高校两百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在线讲座。
讲座伊始,Wolf Von Kumberg简要阐释了调解的内涵及优点,强调调解区别于裁决,趋向于协助当事人达成合意而非替代当事人作出决定,具有灵活性、保密性、效率高、成本低等特点。调解的核心在于关注当事人的需求,不强调过去的事实,因而更有利于双方维系未来的良好关系。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具有程序和实体问题的完全控制权。
随后,Joel Evans介绍了中国在调解制度方面的发展概况。基于纠纷量大、高效争议解决方式需求度高的国情,中国的调解员会处于较为主动的地位,发表实体意见并推动双方解决问题,这也与“以和为贵”的儒家思想、和平解决争议的“无讼”思想一脉相承。对《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积极签署即表现了中国政府对于调解的支持态度。此外,中国还积极参加了UNCITRAL第三工作组关于ISDS机制改革的工作,倡导ISDS语境下调解机制的建立。Wolf Von Kumberg特别指出,方式多元、积极推动调解进程的中国式调解是值得借鉴的。
此外,Joel Evans还展开分析了涉及中国的ISDS案件数量不多的原因,包括多数争议通过协商和解、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因未完工争议尚未浮现、中国出海投资的国有企业尽力避免相关争议等。
最后,Wolf Von Kumberg详细介绍了《国际律师协会投资争端调解规则》、《能源条约宪章》、2022年ICSID新修订的投资条约争端调解规则中调解的制度和规则。对于“一带一路相关争议是否有调解的可能”这一问题,Wolf Von Kumberg和Joel Evans展开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2017年《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投资协议(CEPA)中引入了调解机制,并规定了详细的调解程序。Wolf Von Kumberg认为,CEPA中的程序可能会成为一带一路相关争议调解规则的模板。中国政府曾提及建设一站式争议解决平台,追求双方共赢的局面,更加展现了中国对调解的支持态度。
在问答环节,Wolf Von Kumberg和Joel Evans就孔庆江教授、丁如副教授等多个老师和同学提出的“国家、公权机关对于调解的参与是否存在制度性阻碍以及如何处理此类阻碍”等问题一一详细解答。
孔庆江教授对两位主讲人及本次参与讲座的老师和同学表示感谢,本次讲座在热烈的交流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