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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国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1-12        点击量: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2015年寒假将至,根据2014年第16次校长办公会关于调整学校2014-2015学年校历的决定,现就2015年寒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学生放假安排

学生2015年1月24日(周六,农历十二月初五)放假,3月1日(周日,农历正月十一)返校注册,3月2日(周一,农历正月十二)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安排

教职工2015年1月24日(周六)、25日(周日)照常上班,1月26日(周一,农历十二月初七)放寒假,各院(部)在安排好阅卷和备课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教师放假时间。

教职工2月28日(周六,农历正月初十)报到上班,教师应于28日到所在院(部)报到,请各单位于28日16:30前将教职工上班情况汇总报人事处。

3月1日(周日)上班。

二、班车安排

(一)学生送站班车

为方便学生寒假离校,学校安排两辆班车,由昌平校区班车站发往北京站、北京西站。

送站时间: 1月23日    12:00、18:00

          1月24日    8:00、12:00、18:00

(二)教职工班车

1.2015年1月23日(周五)、24日(周六)、25日(周日)、2月28日(周六)、3月1日(周日)下午班车发车时间均为16:30。

2.每周二、五、日安排一辆班车,8:00由昌平校区开往学院路校区,16:30返回,乘车地点不变。

3.每周四安排一辆班车(2月19日除外),8:00由学院路校区开往昌平校区,16:00返回,往返均经停西三旗,乘车地点不变。

三、教学科研工作安排

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单位(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认真组织相关工作。

四、校办工作安排

(一)校印使用与介绍信开具

学校办公室每周四(2月19日除外)在昌平校区办公楼705室处理校印使用(需要加盖学校各部门印章的,请与各部门联系)与介绍信开具等事务。值班时间为9:00-16:00,值班电话为58909039。

遇紧急用印,请与学校办公室综合科联系(13699218868)。

(二)会议室使用

如需使用会议室,请通过行政办公系统提前申请。

(三)档案查询

综合档案馆每周四(2月19日除外)办理档案查询工作(学生个人档案在教务处查询)。值班时间为9:00-11:30,14:00-15:30,值班电话为58909645、58909646、58909043。

(四)报刊收发

寒假期间报刊照常分发,每日分发时间为:昌平校区14:00-16:30,学院路校区9:00-12:00。

五、学生相关工作安排

(一)组织关系转接及相关材料盖章

党委组织部于1月29日、2月5日、2月12日、2月26日在昌平校区办公楼1205室办理学生党组织关系转接、选调生材料、报考公务员盖章等相关手续,具体流程见党委组织部网站公告。值班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值班电话58909480、58909064传真:58909062。

(二)成绩单用印及打印

教务处每周四(2月19日除外)在厚德楼305室办理印章使用、成绩单打印等事务。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值班电话为58909556。

(三)就业手续办理

1.学院路校区: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于1月27日、2月3日、2月10日在学院路校区老三号楼105室办理本科生和研究生就业相关手续。值班时间为9:00-11:00,值班电话为58908090。

2.昌平校区: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于1月29日、2月5日、2月12日在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1室办理本科生与研究生就业相关手续。值班时间为9:00-11:00,值班电话为58909130。

(四)户籍手续办理

1.学院路校区:

户籍科于1月28日、2月11日在学院路校区老一号楼101室办理户籍事务。值班时间为9:00-11:00,值班电话为58908101。

2.昌平校区:

户籍科于1月29日、2月5日、2月12日在昌平校区办公楼B104室办理户籍事务。值班时间为9:00-11:30,值班电话为58909155。

(五)假期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事务

相关部门要对假期留校学生的住宿、饮食、自习室、图书资料借阅做出妥当安排。

六、值班安排

放假期间,两校区的日常值班及夜间值班由校总值班室负责,如遇紧急情况,由值班人员请示相关领导后处理。昌平校区值班电话:58909168、58909159(传真),学院路校区值班电话: 58908110、58908104(传真)。

各单位(部门)安排好本单位(部门)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及时处理相关工作。领导带班和值班安排表请于1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xbzhk@cupl.edu.cn。同时,还应于1月15日前将值班表发布到本单位(部门)网站上,方便师生查询。

七、其它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要提高安全意识,离校前要对本单位(部门)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防范工作;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同时,要对本单位(部门)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师生注意卫生、交通、旅行安全,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学校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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