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委京高教学[201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订《国际法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附件一)。现将我院2014届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要求
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本科2010级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应根据本通知的相关要求,明确通知到每一位同学,确保每位毕业生参与进来,认真细致完成各项工作。
二、成立评选机构
1、学院成立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组长:顾永强
副组长:张宇、常敏峰、杨俊丽
成员: 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代表
2、各毕业班级成立由班委、团支部、党支部共同组成的班级评议组,一般由班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和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
三、评选日程
1.5月9日-5月14日,各班根据《国际法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核实本院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生人数,制作优秀毕业生基数表(见附件二)。
2.5月15日-5月23日,各班在个人总结及自评和班级评议的基础上,通过召开班会等切合自己班级实际的形式,根据《国际法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3.5月23日之前,毕业年级将优秀毕业生名单及评选材料提交院评选小组。
4.5月25日前,学院评选小组将评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评选出2014届优秀毕业生,并予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各班评议组必须召开会议进行评议,并做好记录,将评议记录和评议结果共同报学院学工办;
2.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提交《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研究生毕业生联系人:常敏峰 电话:58908124
本科毕业生联系人:张宇 电话:58909346
附件:
1.国际法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x
2.国际法学院优秀毕业生基数表.docx
3.国际法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国际法学院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