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申请答辩工作的具体安排
根据校学位办《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学校通知”,请链接http://yjsy.cupl.edu.cn/degree-management/c61/1907/,我院关于研究生此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相关工作
(一)、按学校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博士、硕士毕业生请分别填写《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见“学校通知”中的附件,正反面打印在一页纸上)和《毕业生登记表》(由研工办于3月10日下发),请逐项按要求填写,完成后于3月19日前交与各自的辅导员;
(二)、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于3月30日前向本院研工办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提前毕业审批手续。
二、学位论文申请及答辩工作安排
(一)、学位申请人请于3月10日下午3:00-4:00,至国际法学院研工办(科研楼A512)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学位申请书、论文封皮(在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封皮由学院统一发放,以班为单位领取;同等学力人员论文封皮由本人到打印社自行购买)
(二)、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均须参加统一照片采集,
采集地点:
http://yjsy.cupl.edu.cn/graduate-education/c41/1407/
(三)、登陆学位信息系统,填写个人学位信息:
拟申请学位的在校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人员按规定时间分别登陆系统填写个人学位信息: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步骤请详见“学校通知”
2、除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之外的在校研究生,于3月10日起登陆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填写学位信息,并须于3月28日前完成相关信息;
(四) 、学位申请人提交材料之相关要求:
1、 学位申请人应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之附件1“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凡不按规定打印、装订学位论文的,本院不予接受;
2、 须提交之纸质版文件:我院于3月30日--31日接收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之答辩材料,请申请人按时至院研工办进行提交并进行登记,提交材料如下:
(1)学位申请书(注:照片请贴好;粘贴的成绩单为原件;本人申请报告须有一定的篇幅;指导老师推荐意见应为手书及本人亲笔签字。)
(2)按学校规定印制好的学位论文,其中:
硕士生:须提交10本,其中4本不署作者和指导老师姓名,不加装扉页和独创声明;
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12本,其中5本不署作者和指导老师姓名,不加装扉页和独创声明;
博士生:须提交13本,其中7本不署作者和指导老师姓名,不加装扉页和独创声明;
3、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本
所有学位申请人请于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前将与纸质版一致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gjfygb@163.com;在“邮件主题”、“附件名称”中注明提交人姓名、学号、学生类别(博士/硕士/同等学力人员)、论文题目、本人电话;
注:请将署名、匿名学位论文电子版各发送1个附件。
4、学院研工办在审查以上材料合格后,将报送至校学位办进行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及安排答辩工作,请各位参加答辩人员密切关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三、答辩后材料的提交及相关信息的完善:
1、学位申请人须向校图书馆送交通过论文答辩的学位论文。提交的论文载体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交的论文须是答辩通过后的正式论文。纸质论文博士提交4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3本,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2本。具体提交办法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的办法》(http://web.cupl.edu.cn/html/library/library_642/library_642.html)。凡不按时送交者,相关责任自负。
2、 获得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者请按“学校通知”,自行准备相关材料报送至院研工办;
3、 通过答辩但经答辩委员会要求需要修改的论文,请申请人在答辩后一周内将修改后的论文的纸质版(署名)4本(其中经学位获得者授权的论文2本,与相应的论文授权使用声明(一式两份))送交到研工办,并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
4、 6月8日前,所有学位申请人请登录学位信息系统,将未完成的学位信息进行完善;
注:
1.关于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
按照我校2013年9月颁布的《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http://yjsy.cupl.edu.cn/degreemanagement/c69/1318/)的规定,各申请人应注意遵守学术规范;申请人在提交论文时应签字确认所交论文与电子文本、用于评阅和答辩的版本相同,且为定稿。提交不同版本,或篡改电子文本内容等行为,视为恶意规避检查,将一律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论文提交错误的理由一律不予支持;
二次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一律须重新提交论文,参加学术规范审查。
凡未参加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的人员,一律不得安排答辩。
2.所有申请答辩人员材料提交务必完整,如因个人原因未提交或提交错误信息而导致答辩事故由本人负责。
3.学位申请、评阅及答辩材料为学位申请人的学位档案,由学校档案室进行保存,请学位申请人重视相关文件的准确、如实填写;
4. 由信息采集系统中“申请学位信息表”电子版为学位授予信息及学位证书制作的唯一标准信息来源,请务必填写及保证无误。
5.《论文独创性的声明》下载地址为:http://yjsy.cupl.edu.cn/degree-management/c72/1232/
6. 我校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采用作者自愿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提交供其在《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全文发表的方式。论文作者提交学位论文时需签署《学位论文授权使用书》下载(见学位办常用下载),经杂志社审核录用后,享受取得论文发表证书及稿酬等相关权益。
国际法学院研工办
20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