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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关于答辩通过再次提交修改论文之通知

发布人:国际法学院研工办           发布时间:2015-05-12        点击量:

 

各位同学:

现将参加2015年春季研究生论文答辩的同学需再次提交论文的要求和时间、地点等通知如下:

一、提交要求

1、 本通知所指再提交的论文是指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但答辩委求或建议修改的论文;

2、 提交之论文能是在原进行答辩的论文基础上,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认真修改过

3、 次提交时,请附论文指导老师对论文的最意见,并有明确的表示该论文符合要求,同意提交的意见

4、 由本人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论文或经本人授权同意他人代为提交论文,授权他人提交论文的需要有本人的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论文提交时请注意扉页的作者签名

二、提交时间及地点

    521日下午2005:00,过时即视为不须提交;地点为科研楼A535

、提交的数量

1、向学院提交纸质版2本;电子版1份,电子版请发送至原提交论文的邮箱里,按原提交论文要求并注明答辩后再修改字样;

2、向校图书馆送交通过论文答辩的学位论文。提交的论文载体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纸质论文博士提交4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3本,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2本。具体提交办法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的办法》(http://web.cupl.edu.cn/html/library/library_642/library_642.html)。凡不按时送交者,相关责任自负。

3、此项为申请人自由选择:提交经学位获得者授权的论文一式两份,与相应的论文授权使用声明(亦一式两份);

摘自《国际法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申请答辩工作的具体安排》第三项之第6条规定

作者自愿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提交供其在《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全文发表的方式。论文作者提交学位论文时需签署《学位论文授权使用书》下载(见学位办常用下载),经杂志社审核录用后,享受取得论文发表证书及稿酬等相关权益

4、获得优秀学位论文推荐的同学除按以上要求提交外,尚需参照学校《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中第四项之第十一条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630日。

 

 

 

                            际法学院研工办

                                 201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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