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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申请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国际法学院研工办           发布时间:2016-03-02        点击量:

 

国际法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申请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了保证国际法学院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与学位授予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学校通知”)要求,

请链接http://yjsy.cupl.edu.cn/degree-management/c61/2348/,现对我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

(一)按学校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博士、硕士毕业生请分别填写《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见“学校通知”中的附件,正反面打印在一页纸上)和《毕业生登记表》(由研工办于310日下发),请逐项按要求填写,完成后于322日当天交与各自的辅导员。硕士生交到科研楼A511常敏峰老师处,博士生交到科研楼A512张丽老师处。

(二)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于330日前向本院研工办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提前毕业审批手续。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得提前毕业。研究生院4月8日前办理提前毕业研究生审批手续。

(三)申请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提交发表学术成果的具体要求与标准请参照“学校通知”。请务必仔细查看相关要求,于3月22日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请准备参加本学期论文答辩的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以下要求,根据自身情况按时提交各类材料,凡不及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造成论文答辩出现问题者,责任自负。请同学们予以重视。现把学位论文提交和申请答辩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人请于310日下午300-400,至国际法学院研工办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学位申请书、论文封皮(在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封皮由学院统一发放,以班为单位领取;同等学力人员论文封皮由本人到打印社自行购买)

(二)二次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一律重新提交论文并办理相关手续,参加学术规范审查。

(三)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均须参加统一照片采集,详细要求见“学校通知”。

建议采集地点:易拍数码影像中心,详细地址:建外SOHO东区二号楼1803室,地铁1号或10号线国贸站C口出国贸桥西南方向,电话:010-58691620.纸版照片10天后才可取,请务必提前安排时间过去拍摄。

照片格式要求: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身份证件号码.jpg。

照片采集的格式要求如下:

·图片尺寸(像素):宽110-390、高150-576

·大小:5k-200K、格式:JPG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四)登陆学位信息系统,填写个人学位信息

拟申请学位的在校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人员须在3月10日-28日登陆系统填写个人学位信息。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填写步骤请详见“学校通知”

2、除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之外的其他类型学生,必须于328日前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逾期系统关闭。具体登陆和填写要求请查阅“学校通知”。

(五) 学位申请人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1学位申请人应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之附件1“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凡不按规定打印、装订学位论文的,本院不予接受;

2须提交纸质版文件:对于毕业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我院于46--7日接收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答辩材料,请申请人按时至院研工办提交并进行登记。凡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未申请。提交地点:科研楼A535

提交材料如下:

(1)学位申请书

注意:照片请贴好;粘贴的成绩单为盖有红章的原件;本人申请报告须有一定的篇幅,末尾要写明本人的科研能力和申请意愿;指导老师推荐意见请涵盖论文写作情况和学生科研能力,并明确是否对此论文予以推荐,签名应为手书及本人亲笔签字。

2)按学校规定印制好的学位论文,论文中的相关签名须为本人亲笔手写。提交要求如下:

硕士生:须提交10本,其中4本为匿名论文,不署作者和指导教师姓名,不加装扉页和独创声明。

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12本,其中5本为匿名论文,不署作者和指导教师姓名,不加装扉页和独创声明。

博士生:须提交13本,其中7本为匿名论文,不署作者和指导老师姓名,不加装扉页和独创声明。

3、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本

所有学位申请人请于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前将与纸质版一致的署名及匿名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gjfygb@126.com。“邮件主题”按照署名论文命名方式填写,并与附件中署名论文保持一致。

署名论文命名方式为:学生类别(博士/硕士/同等学力人员)+提交人专业方向(国公/国私/国经)+提交人姓名+学号(同等学力填写身份证号)+本人电话+论文题目。

匿名论文命名原则:国内学历硕士 A;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硕士AW;同等学力申硕C;国内博士B;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博士BW。

特别提醒:请学位申请人在提交电子论文前做好命名工作,匿名论文均应命名为A+学号后三位数字。同等学力应命名为C+身份证号。

请各位同学务必在提交纸质版论文前提交电子版,同时保证学位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完整,否则纸质版论文不予接收。电子版将署名、匿名学位论文各发送1个附件。

4、学院研工办在审查以上材料合格后,将报送至校学位办进行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及安排答辩工作,请各位参加答辩人员密切关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三、答辩后材料的提交及相关信息的完善:

1、学位申请人须向校图书馆送交通过论文答辩的学位论文。提交的论文载体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交的论文须是答辩通过后的正式论文。纸质论文博士提交4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3本,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2本。具体提交办法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的办法》(http://web.cupl.edu.cn/html/library/library_642/library_642.html)。凡不按时送交者,相关责任自负。

2 获得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者请按“学校通知”,自行准备相关材料报送至院研工办。

3、学位论文答辩后,申请人必须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学位论文做出认真修改,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经导师签字后同论文一起提交。

请申请人在答辩后一周内将修改后的论文的纸质版(署名)2本、《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送交到研工办,并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提交要求与之前相同。

4 68日前,所有学位申请人请务必登录学位信息系统,将未完成的学位信息进行完善,否则将无法授予学位。

特别说明:

1.关于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

 按照我校20139月颁布的《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http://yjsy.cupl.edu.cn/degreemanagement/c69/1318/)的规定,各申请人应注意遵守学术规范;申请人在提交论文时应签字确认所交论文与电子文本、用于评阅和答辩的版本相同,且为定稿。提交不同版本或篡改电子文本内容等行为,视为恶意规避检查,将一律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论文提交错误的理由一律不予支持。

二次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一律须重新提交论文,参加学术规范审查。

凡未参加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的人员,一律不得安排答辩。

2.所有申请答辩人员材料提交务必完整,如因个人原因未提交或提交错误信息而导致答辩事故由本人负责。

3.学位申请、评阅及答辩材料为学位申请人的学位档案,由学校档案室进行保存,请学位申请人重视相关文件,准确如实填写;

4. 信息采集系统中“申请学位信息表”电子版为学位授予信息及学位证书制作的唯一标准信息来源,请务必填写及保证无误。

5.《论文独创性的声明》下载地址为:http://yjsy.cupl.edu.cn/degree-management/c72/1232/

6. 我校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采用作者自愿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提交供其在《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全文发表的方式。论文作者提交学位论文时需签署《学位论文授权使用书》下载(见学位办常用下载),经杂志社审核录用后,享受取得论文发表证书及稿酬等相关权益。

时间安排:

3月10日:全日制硕士、博士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学位申请书、论文封皮;同等学力生领取学位申请书。

领取地点:全日制硕士:科A511   常敏峰老师

          全日制博士和同等学力人员:科A512  张丽老师

请务必按时领取!

3月22日:全日制硕士和博士向各自辅导员提交毕业资格审查表、毕业生登记表;博士还需提交用来申请学位的2篇学术论文复印件(具体要求见“学校通知”)。

硕士生材料交到科研楼A511常敏峰老师处,同等学力和博士生材料交到科研楼A512张丽老师处。

4月6-7日:提交学位申请书;

提交电子版论文和纸质版论文;

同等学力生还需提交已盖章的申请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单位鉴定表、符合规定的2寸电子文本照片和2张纸质照片(照片格式和建议采集地点均在前文提及,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交,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安排学位论文答辩)。

提交地点:科研楼A535

重要提示:学位申请书务必按要求正确全面填写,以免影响论文等其他答辩材料的提交。提交纸质版论文前请确认电子版已按规定提交。

3月10-28日:务必登陆学位信息系统填写个人学位信息

其他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学院通知。

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和要求,配合学院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认真填写各类表格文件,按时提交各类材料,顺利完成毕业及申请学位工作各项手续。

 特此通知。

国际法学院研工办

             2016年3月1日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新).doc

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doc

研究生院关于毕业资格审查和答辩的通知.docx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doc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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