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上午9:30,“国际法大讲堂”系列讲座之联邦法院与国际贸易案件在科研楼B211教室举行。本次会议由国际法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主办,邀请德克萨斯州南区美国地方法院的Vanessa Diane Gilmore法官为本次讲座的主讲人,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霍政欣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持人,参与本次讲座的还有研究生院培养办主任肖宝兴老师、张柔桑老师和国际法学院的同学。本次讲座的主题是“联邦法院与国际贸易案例评析”,讲座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美国联邦法院的构成体系以及职责、美国地方法院的职责、国际贸易案件的审理流程、国际贸易法在案件审理中的运用。上午9:30讲座正式开始。
首先,Gilmore法官对美国联邦法院和地方法院的构成体系以及其职责进行了介绍。Gilmore法官指出美国法院分为两个系统:联邦法院体系以及地方法院体系,各州具有自己独立的宪法与法律,并且拥有独立的司法系统。就地方法院审理的案件范围而言,主要涉及合同纠纷、家庭关系、人身伤害、州刑事犯罪、州宪法诉讼、联邦宪法诉讼等;此外许多州设有特别法庭,包括家庭、少年、毒品、税务、交通等;总体而言,美国90%以上的案件由各州审理。Gilmore法官法官指出作为普通法系国家,各个法院作出的判决会对在此部分Gilmore法官还对法律职业的相关的内容进行了介绍,主要介绍了法律教育的修读的内容、律师资格的取得以及律师业领域的业务。
其次,Gilmore法官对于州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领域的案件进行了介绍,主要对专利领域的案件进行了介绍。Gilmore法官指出专利案件与普通的案件不同,其核心问题在于专利权人需要提供证明其专利是合法有效的的证据,因为涉及专利侵权的案件,专利权人往往会倾向于扩大其专利权的范围,因此有必要确认专利权的真实性。之后,Gilmore法官对自己最近在审的一个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通过该案的介绍,Gilmore法官详细介绍了美国地方法院的案件审理流程。
最后,在讲座讨论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Gilmore法官对此作出了详细的回答。本次讲座Gilmore法官的演讲详细具体、幽默风趣,讲座的最后,Gilmore法官与与会的老师和同学们合影留念,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