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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职能概述”——国际法院院长来访我校

发布人:网络部           发布时间:2016-09-07        点击量:

 

2016年9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迎来了一场高规格的学术盛会,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龙尼·亚伯拉罕(Ronny Abraham)法官一行来访,并做了“国际法院职能概述”为主题的讲座。这是我校历史上第一次同时接待五位来自国际法院的法官。

上午十时许,讲座拉开帷幕,学院路校区科研楼二层学术报告厅座无虚席,不少来自校外的学者和嘉宾也闻风而至。讲座由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主持,校长黄进教授代表我校对国际法院院长和各位法官的到来表示热切的欢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孙劲副局长作为特邀嘉宾也出席了本次讲座。国际法学院教授吴焕宁、凌岩、杜新丽、马呈元、李居迁、高健军教授等诸位老师,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众多学子齐聚一堂,共同参加这一学术盛宴。

首先,龙尼·亚伯拉罕法官对国际法院进行了简明扼要的介绍,从国际法院的建立、发展开始,讲到国际法院法官的选任程序,和国际法院的地位、管辖权等关键问题,要言不烦。讲座中,龙尼·亚伯拉罕法官画龙点睛,着重介绍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强调只有国家能作为诉讼主体在国际法院进行诉讼,私人仅在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情况下会因为国家涉案而受到影响;同时指出,国际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基石”是当事国的同意。对此,龙尼·亚伯拉罕法官列举了几项国际法院管辖的具体争端,如海洋争端、条约的解释和适用,以及国际刑事案件(如种族屠杀)。作为争端解决机构,国际法院与其他国际争端解决机构之间的职能容易混淆,龙尼·亚伯拉罕法官详细阐述了二者的区别。最后,龙尼·亚伯拉罕法官介绍了国际法院的工作情况及挑战(每年至少两个判决),并表明国际法院与其他国际机构应有更多的合作。

小和田恒(Hisashi Owada)法官继续龙尼·亚伯拉罕法官的话题,并进行补充。小和田恒法官大致分析了当事国主动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进行裁判的案件比例,再次指出当事国同意是国际法院进行管辖的前提。而对于法律界诟病的判决得不到执行的问题,小和田恒法官认为,即使目前国际上没有执行机制,也不能一般地认为国际法院的判决得不到执行:第一,国际法院判决的执行率很高,超过95%;第二,为执行各方都做了很多努力。小和田恒法官列举了喀麦隆、美国两个案件,说明不是当事国不执行判决,而是执行中存在国内法律体制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针对国际法院管辖范围的问题,薛捍勤法官指出,在管辖权问题上,一定要重视国际法院对管辖权的解释,可以从以前的判例入手,不能仅仅靠当事国的理解来断定。国际法院不仅仅要认真审查以便断定双方对管辖权确已达成同意,而且还要十分关注双方协议中的例外内容和排除规定。中国未接受《国际法院规约》中所规定的强制管辖权,但随着实践发展可能会涉及到这方面的情况。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经过长期谈判,才将案件提交国际法院管辖,这一经验值得注意。薛法官鼓励大家多关注国际法院对国际条约的解释,重视管辖权问题。

对国际法院是否应增设上诉法庭的问题,茱莉娅·塞布廷德(Julia Sebutinde)法官强调法院判决的终局性,国际法院的管辖建立在国家的同意上;既然是国家自愿接受管辖,也意味着国家自愿接受裁决的结果,因而不需要设立上诉制度。国际法院还有一个职能是复核案件,但需要有新的事实出现,要求这个新事实在当时是不可能发现的,由于能满足这个条件的案件很少,案件复核职能很少用。对于案件的执行问题,争端双方可以要求解释,例如最近处理过的一个案件是柬埔寨和泰国的柏威夏寺案。

达尔维尔·班达里(Dalveer Bhandari)法官对国际法院的工作进一步解释道,国际法院虽然一年只审理三四个案件,但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双方提交协议,确定管辖,提交诉状、反诉状、答辩状,商议审理时间,庭审,草拟判决的初稿以及一读、二读等修改,所以国际法院的判决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达尔维尔·班达里法官发现,中国人很少作为代理人或工作人员出现在国际法庭上,他希望青年学子能勤奋学习,将来能在国际法庭上看到更多中国人的身影。

国际法院的各位法官尽可能多地从各个方面展示了国际法院的职能及日常工作,与大家分享实践中的宝贵经验,赢得在座听众的热烈掌声。提问环节,老师同学们积极发问,得到了法官们耐心而详细的回答。

听众第一个问题:请问国际法院与联合国,特别是安理会以及国际刑事法院的关系如何?国际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法官如何保持政治独立?对此小和田法官作出回应说,二者的职能不同,对于涉及政治因素的案件时,国际法院只对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作出处理,对于与政治有关的不予审理。

听众第二个问题: 您对于南海仲裁案有什么样的看法?国际法学院院长指出该问题不属于国际法院的案件,不予评论。

听众第三个问题:我们在学校学习的都是国际法偏重理论性,而国际法院法官作为国际法的实践者,对我们学习和探索研究国际法,有什么建议?薛法官指出要具有国际视野和国内视野,不仅要了解中国的立场还要懂得外国的想法;其次,还要积极参与到国际事务中,中国参与国际事务是大的趋势,因此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对于中国越来越重要;此外,对中国的学生而言,学习和研究国际法,需要学好英语、了解西方文化。

最后,本次讲座在热烈而不舍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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