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0日晚六点半,我校国际法大讲堂系列讲座“国际私法与美国法律重述进程”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11举行。Charles Klein法学讲座教授和院长高级顾问Laura E.Little为我校师生做了一场精彩的演讲。
本次讲座由国际法学院承办,国际法学院霍政欣教授主持。
讲座主要围绕着美国国际私法的内容和特点进行概括性阐释,并着重对其中冲突法部分做了着重分析,在美国历届冲突法重述的产生背景以及特点,以及当前美国法学会对第三次冲突法所作出的努力以及实践进行了具体的讲解。Laura Little教授首先阐释了在美国法律的横向和纵向冲突,指出在美国独特的联邦体制下区级内法律冲突以及跨国法律冲突的现实情况十分严峻,并由此引入美国法学会以及法律重述的目的。之后,Laura Little教授从管辖权、冲突规范以及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三方面对国际私法进行了传统的分类阐释,并在冲突法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展开,对美国第一次冲突法重述中既得权理论所引发的rule-based approach和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中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为中心所引发的standard-based approach两种解决跨境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进行比对分析,并指明第三次重述在此分析基础之上应予以努力的方向。
在提问环节,现场同学就“如何在第三次重述中实现法的稳定性和灵活性的平衡”以及“美国何以采用重述方式解决法律冲突”等问题对教授进行提问,并就第三次冲突法重述中关于住所地和惯常居所地两种连接点的采纳进行了热切的讨论。
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图/文:林欢、桑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