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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大讲堂”系列讲座英文讲座第一场“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法律制度和瑞典的实践”

发布人:丁秋菊           发布时间:2014-04-01        点击量:

 

2014年3月28日下午三时,本学期“国际法大讲堂”系列讲座第一场英文讲座在科研楼地下103教室拉开帷幕。讲座主题围绕“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法律制度和瑞典的实践”进行,主讲人为瑞典王国政府外交部企业社会责任大使(CSR Ambassador)姚汉森(Dr. Bengt Johansson)。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主持该讲座。

讲座内容主要包括10个问题:(1)CSR的定义;(2)排名表的运用;(3)CSR的报告制度;(4)公司对人权的责任;(5)公司对劳动力和社会规则的尊重;(6)性别和多样性问题;(7)环境影响;(8)供应链问题;(9)反腐败问题;(10)瑞典在中国的CSR实践。

讲座伊始,姚汉森大使就清楚地阐明了CSR的定义,即企业社会责任,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负责的同时,还应承担起对劳动者、消费者、环境、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姚汉森大使强调,CSR不是法律的强制要求,而是去做超越法律的应为之事,它的基础在于信任,而不是法律的遵守。

随后,姚大使为了让大家更清楚地认识CSR,引用数据和实例,从世界各国的比较和中国的实践出发,讲述企业的社会责任。他着重讲述了CSR的报告制度,包括CSR报告制度的全球影响、首创精神、2014欧盟决策,以及主要的CSR网络,包括:公司社会承诺倡议、公司社会责任、欧盟CSR、亚洲CSR等。同时,他还和大家分享了一份名为“Carrots and Sticks”的报告,介绍了世界各国的实践和报告制度的可持续性。

然后,他从CSR与人权的关系、劳动力和社会问题两个方面入手,介绍了目前CSR的国际法制化发展。同时,他运用大量的调查数据论证了企业对待性别问题的现状。姚大使认为,企业在发展前期导致了许多环境问题,因此在目前阶段,企业需要对环境做出补偿,并从法律制度的构建方面介绍了目前的普遍做法。此外,他还从供应链的问题入手,谈到雇佣童工、食品安全、商业反腐败等问题,并介绍了世界四大商业反腐败的楷模。

最后,姚大使介绍了瑞典CSR在中国的实践。他指出,CSR中心在中国的使命是在中国普及负责任的商业知识、推进负责任的商业实践,了解中国CSR现状,通过交流来提高和改善中国企业对CSR的认识。他指出改善中国企业CSR的五大重点领域,包括:(1)环境与气候;(2)工作条件;(3)消费者权益;(4)职业安全;(5)商业反腐败。此外,还简单介绍了瑞典和中国在CSR领域的合作交流。

提问环节,同学们饶有兴致就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向姚大使请教,包括“在法律之上的信任是如何运作的”及“如何促进企业对残疾人就业照顾”等。姚大使针对大家的问题也详细地做出了回答。

讲座结束,孔庆江教授对姚汉森大使的到访和带来的精彩讲座表达了真挚的感谢,并启发同学们在学习中拓宽思路,将理论与实际结合,思考国际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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