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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级本科生学年论文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0]58号)

发布人:国际法学院数据维护           发布时间:2012-04-21        点击量:

发布者:CUP00078 发布时间:2010-09-26 09:18
关于开展2008级本科生学年论文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0]58号)
2010-9-25 10:44:37 阅读:314

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和《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年论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8级本科生第五学期开展学年论文工作,法学实验班由所在学院参照该年度培养方案执行,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题
(一)符合本专业的本科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对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有利于巩固和深化学生所学的知识,使学生得到学术研究能力的基本训练;
(二)符合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范围适宜,难易适度,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
(三)应当实现一人一题。
(四)学年论文选题由学院拟定或由学生自拟选题,由学生自拟选题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学年论文的课题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选题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
(五)符合学术规范,论文字数一般不得少于4000字。论文具体规范参照适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规范》。
二、指导
(一)各学院应根据学生的选择与教师的专业研究方向,合理安排指导教师。学年论文的指导教师须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科研工作经验且工作责任心强。
(二)法学专业各学院应协调指导教师做好论文指导和教师工作量的核算统计工作。
三、评阅及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论文进行结题评阅,认真填写意见并给出成绩。学生应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年论文登记表》,并交所在学院。学年论文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等5个等级评定,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的每篇学年论文都写出评语并给出最终成绩。
四、档案管理
(一)学年论文归档存放于各院教学科研办,不在提交教务处论文库。
(二)归档时间:本学期第17周(10年12月27日-11年1月2日)
(三)学院保存以下档案:
1.学年论文纸质和电子版;
2.《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年论文登记表》;
3.学年论文成绩汇总统计表;
4.学年论文选题目录;
5.学年论文指导教师任务安排表;
6.学年论文电子版;
7.学年论文工作总结。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年论文登记表》
2.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3。论文题目指南

学年论文登记表.doc

格式规范.doc

论文题目指南.xls

教务处
201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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