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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关于开展2021级本科生学年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9-25        点击量:

根据2021级本科生培养方案和《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年论文管理办法》(校教字(2006)号第25号)(附件6以及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级本科生学年论文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3〕第060号),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学年论文必须在专业理论范畴内,以关注、解决中国问题为切入点,针对当前理论热点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力求体现科学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选题及论文规范

(一)符合本专业的本科培养目标,体现专业基本训练内容;符合本科生的专业基础和研究能力,范围适宜,难易适度,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

(二)一人一题,避免雷同

(三)学年论文选题由学院拟定或由学生自拟选题,由学生自拟选题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学年论文课题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课题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

(四)符合学术规范,论文字数一般不得少于4000字。论文具体规范参照适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五)学生下载学年论文选题四联登记表及学年论文选题统计表(见附件)后填写个人信息以及论文题目,于10月19日前以年级为单位将各班选题四联单提交至国际法学院教科办(昌平主楼B423办公室),除学生一联自行裁下,其余三联提交教科办,同时将选题统计表电子版以年级为单位(按照学号排序)汇总后提交至教科办,文件名命名为:2021级学年论文选题统计表

二、撰写与提交阶段

202310月19—202312月1日,学生主动联系学年论文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年论文题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开始撰写学年论文。学年论文的撰写要求请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年论文管理办法》。论文撰写完毕后,请学生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年论文登记表》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论文进行结题评阅,认真填写评语并给出成绩。学年论文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等5个等级评定。《学年论文登记表》上指导老师必须亲笔签名。

202312月4日,以年级为单位收齐各班《学年论文登记表》及学年论文,并汇总年级学年论文成绩,填写《国际法学院2021级学年论文成绩汇总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命名方式:以班级为文件夹命名,里面以每个学生学号+姓名方式命名文件(文件里包括学年论文和学年论文登记表电子版材料),压缩成2021级学年论文材料提交。学年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交至国际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B423,所有材料均需以学号为顺序排序。

具体提交材料和要求:

1. 学年论文电子版;

2. 学年论文登记表电子版;

3. 学年论文成绩汇总表电子版;

4. 学年论文登记表和学年论文纸质请按顺序装订在一起)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58909350

办公地址:昌平主楼B423办公室

请各位同学关注国际法学院网站关于2021级学年论文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相关活动,以免耽误整体流程,影响成绩。


附件:

1.国际法学院2021级学年论文四联选题登记表;

2.国际法学院2021级学年论文选题统计表;

3.国际法学院2021级学年论文成绩汇总统计表;

4.中国政法大学学年论文登记表;

5.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6.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年论文管理办法;

7.国际法学院本科生学年论文选题指南。



国际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3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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