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教育教学 >> 本科生 >> 教学动态
本科生
通知公告
学院新闻
友情链接

北京市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中国政法大学与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共建市级产学研基地工作会议

发布人:于华溢           发布时间:2012-12-26        点击量:

2012年12月25日下午2:00,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图书馆贵宾室隆重举行了中国政法大学与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共建北京市高等学校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的工作会议,会议由国际法学院院子孔庆江教授主持,项目校方负责人、国际法学院张丽英教授和项目律所方负责人、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建平律师分别作汇报了项目实施情况,校学生处及教务处的项目主管负责人、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李居迁教授、祁欢副教授、霍政欣副教授、董京波副教授、分团委书记杨俊丽老师及学生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张丽英教授首先指出了该基地的主要特色——“国际化实用型”人才培养,在学校方面主要是从红钻也只是和专业语言能力方面做“国际化实用型”人才的知识传授和能力训练了,校方立足于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人才的需要,设立专门的双语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事务所方面则发挥其在企业并购、证券业务、银团贷款、知识产权保护、贸易救济措施等方面的业务优势。将学生所学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并使学生通过实习熟悉相关涉外业务,进一步提高其法律、经济和外语能力和具体涉外业务的操作能力。 张丽英教授还提出了学校方面的具体工作,学校主要工作在于实习经费的投入、开设涉外业务课程、组织模拟法庭比赛、编写涉外法律业务教材及专著等方面。在指导方式上,主要采取校内与校外相结合,聘请事务所律师为兼职指导导师。

 

 王建平律师主要结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在德恒律师事务所的情况,谈了他作为一名职业律师,以实务工作者的角度肯定了该项目的意义,并提出应该在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写过程中应该始终把握实务性的特点,强调老师在教授理论知识的同时,一定要结合真实而非编选的案例,来培养学生涉外法律业务的实践能力,以便培养满足法律实务工作需要的“国际化实用型”人才。

 李居迁副院长就该项目的课程设计及教材的编写提出了实质性的意见和建议,指出应建立该项目的官方网站,努力将该项目办成全国性的模范产学研人才培养基地。祁欢副教授、董京波副教授、霍政欣副教授也分别发言并提出对于该项目的看法和建议,强调了把握理论讲授与实务教学的契合点,及时获得学生的反馈评价、老师与律师共同设置课程大纲等问题。校学生处该项目主管负责人与国际法学院分团委书记杨俊丽老师分别发言提出了该项目对学生情商培养的特殊意义、教务处该项目主管负责人表示了对该项目的大力支持,并指出学校将会为该项目的远程授课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支持。

中国政法大学 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学校方位
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