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7日至8月14日,第二届“国际替代性争议解决模拟庭辩论赛”(International ADR Mooting Competition)在香港城市大学举行。美国纽约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澳大利亚默多克大学、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尼泊尔加德满都大学、印度古吉拉特国立大学、斯洛伐克泛欧大学、韩国首尔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浙江大学、中国法官代表队等15所国内外高校派出了代表队参加比赛。我校代表队经过五天的激烈角逐,最终获得“最佳书状奖”亚军,李冰同学获得“最佳调解员”亚军。
ADR比赛是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联合举办并对世界各国开放的一项国际商事调解和仲裁比赛。它是继“维斯杯”、“贸仲杯”等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之后的又一重要赛事,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一项有关ADR的比赛。
今年是我校第一次组队参加此项赛事。代表队由国际法学院范晓波老师担任领队和指导教师,队员由2010级硕士研究生李冰、杨娴婷、王娉娉以及本科生张婉露同学组成。黄儒卿、曹玉婷、张沙沙等同学作为初选队员参与了比赛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比赛的第一阶段,经过与中国法官代表队、尼泊尔加德满都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的激烈角逐,我校代表队成功晋级。在进入四分之一决赛后,我校代表队与此次大赛的东道国主香港城市大学代表队对阵,尽管我校代表队沉着应战、发挥稳定,但最终惜败。香港城市大学代表队在本届比赛中最终获得了冠军。在仲裁员/调解员系列的比赛中,我校参赛选手李冰同学发挥出色,闯进决赛,终获殊荣。杨娴婷同学以流利的英语和精彩的辩论给评委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被提名为最佳辩手候选人。
此次比赛得到了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教授以及其他老师的大力支持。代表队成员在接到通知后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密集的训练,按时提交了多项书面陈述,并最终在比赛中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作为第一次参赛的代表队,我校从强手如云的各国参赛队中脱颖而出,进一步提升了我校在国际辩论赛中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