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国际法学院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评选为“优秀营员”的学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将直接被我校录取。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需通过邮件方式确认录取资格。
1.确认时间:即日至9月13日上午8:00前。
2.确认方式:通过邮件形式将录取志愿发送至电子邮箱gjfxy007@163.com,确认录取志愿。如放弃录取资格(即“优秀营员”资格),也请在邮件中注明放弃意愿,并提交书面放弃声明。
3.确认内容:如确认优秀营员资格,发送“姓名-夏令营复试方向-是否已获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确认录取资格”;如放弃录取资格,发送“姓名-夏令营复试专业-放弃录取资格”,同时附书面放弃声明。
如有“优秀营员”放弃录取资格,“候补优秀营员”可依次递补为“优秀营员”,将被递补的候补优秀营员另行通知。
同意录取到我校且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营员,务必按我校后续通知要求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需与夏令营所获“优秀营员”的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一致)、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其他相关未尽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和国际法学院网站通知。
咨询电话:010-5890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