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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晶           发布时间:2013-01-10        点击量:

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划办通字[2012]45号)的要求,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关于课题

1.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不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申报。

2.《课题指南》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3.《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5.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6.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

7.为提高申报质量,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研究团队等因素,对质量不高的项目不予上报。同时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活页》一式7份(其中原件1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各部门将申报的所有项目数据统一录入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三项内容。并由《管理系统》导出数据表(即xmsbsj.dbf文件)。

3.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于2013年2月26日(周二)向科研处提交经过形式审查的《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申报一览表》及电子版和“数据表”,数据文件等材料按照三、(第四项)要求提交到昌平科研处A501室。

  联 系 人:赵欣

  联系电话:010-58909104

  E-mail: wpeisky_97@163.com

附件:
1.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6.科研秘书用文件(申报一览表、申报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7.《审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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