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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晶           发布时间:2013-03-28        点击量:

各位教师:

根据教育部教民中心函【2013】1号《关于做好“荣达教育资助基金” 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荣达教育资助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在4月20日前接受“荣达教育资助基金” 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

请有意申请的教师,仔细阅读《“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等文件,经学科所在学院统一上报申请材料。

一、申报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3.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民族教育科研和组织能力;

  4.申请人必须从事民族教育实际研究工作;

5.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的,不得申请。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民族教育研究领域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申请人必须从事民族教育实际研究工作;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的,不得申请。

2.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负责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民族教育研究领域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3. 依据《“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申报课题实际情况,提出课题经费资助方案,提交“荣达教育资助基金”管理指导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一次核定课题经费资助标准。课题经费实行报账制。课题前期所需经费先由申请人垫付,中期评估后报销课题经费的50%,课题完成并通过鉴定后报销课题经费的50%。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认真填写《“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含《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2.学院对《申请评审书》(含《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进行审查后,填写《“荣达教育资助基金”课题申报汇总表》统一上报科研处。

3.报送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人签好字的《申请•评审书》等一式7份。其中,《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与评审书分开打印,按份装订或制成折页。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发到harbour1999@yahoo.com.cn

4.截止日期:2013年4月15日(周一)。

三、相关文件及表格:

1.文件依据:《关于做好“荣达教育资助基金” 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含《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2.相关表格:《“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含《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荣达教育资助基金”课题申报汇总表》。

以上文件、表格详见附件。

四、联系办法

联系人:韩冰  电话:58909104 (昌平) 

邮箱:harbour1999@yahoo.com.cn

     附件:2013年度“荣达教育资助基金” 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资料

 

科研处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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