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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召开“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论证会

发布人:国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0-31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2013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预通知”要求,国际法学院于2013年10月29日就“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文件的讨论稿召开了论证会。出席论证会的有黄进校长,国际法学院杜新丽书记,孔庆江院长,马呈元副院长、李居迁副院长以及国际公法所郭红岩老师,国际私法所刘力老师、齐湘泉老师、朱子勤老师和霍政欣老师以及国际经济法所祁欢老师和范晓波老师。论证会由孔庆江院长主持。

孔院长汇报了今年以来就“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所做的工作,包括“协同创新中心”网站的建设情况;“协同创新中心”的合作伙伴变化情况;以及“协同创新中心”的机构组建进行情况。在合作伙伴方面,一方面扩大了合作伙伴,特别是国外合作伙伴;一方面增加了外交部所属的国际问题研究所作为协同单位;另外,南开大学APEC研究中心替代原来的法学院和人权中心成为协同单位。

会上,黄进校长重申了2011计划的重大意义,作为教育部和财政部的新动作,2011计划对凝聚整合学术研究力量,提升国际法学院在全校甚至是国内同行中的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在缺少教育部基地、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情况下的一次很好的机会。而且,2011计划是打破学科、学校界限的三位一体的计划,是提高老师和学生创新能力,提高国际法学院竞争力的好机会。所以希望国际法学院组织专人专门工作,在申报前期将工作做好,将创新中心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和联席主任会议的人员结构定好。

之后,本着任务明确,宏观和微观结合且吸引眼球的目标,各位老师针对“协同创新中心”的讨论稿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从研究计划、重点任务、必要性和紧迫性到“协同创新中心”的各组织机构的人员构成全方位地展开讨论,最后集思广益,确立了“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创新”的六大方向和重点任务,即1、创新全球治理理念;2、构建全球治理制度;3、创新国际争端解决机制;4、促进世界善治;5、探索全球治理下中国的国家战略;6、全球治理下的人权保障。

对必要性和紧迫性达成如下三点共识,即1、世界共同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球治理;2、中国和平发展需要全球治理;3、人类生存与延续需要全球治理。

除此之外,整个申报文件的起草还需要对国际法治作为全球治理的最佳途径进行论证,特别是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两者的关系进行论证。

最后,与会老师讨论了协同创新中心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和联席主任会议的人选。

此次会议明确了研究方向,布置了任务,为“协同创新中心”的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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