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日-4日,中韩国际私法学会第三届学术交流与研讨会在韩国釜山召开。会议由韩国东亚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徐国建博士率团参加,成员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宋连斌教授、刘力副教授,安徽大学汪金兰教授、武汉大学何其生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赵健博士。研讨会由韩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孙京汉教授主持,研讨会议题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国际仲裁”。
参会的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代表分别发表了主题演讲。徐国建副会长首先代表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黄进教授对缺席本届研讨会表达了歉意并寄予研讨会顺利召开的祝愿。随后,徐国建副会长用英文就中国仲裁制度做了深入细致的演讲;宋连斌教授结合中国《法律适用法》、《民事诉讼法》以及最新司法解释、仲裁规则等相关规定,详细分析了仲裁法实施后的中国仲裁制度的新近发展;刘力副教授从立法、理论及实务的三维角度,对中国“仲裁中的调解”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赵健博士对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投资者与国家间基于条约仲裁透明度规则》产生的原因、主要内容及其对中国缔约实践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介评;何其生教授从实证的角度深入阐释了我国法院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对“公共政策”的理解与认定;汪金兰教授对中国商事调解是否可以成为一种独立的争议解决机制、商事调解的法制化及中国涉外商事调解的实践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韩国东亚大学法学院赵东济教授、金镛义教授、崔性秀教授、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亚太中心法律专家金汉镛先生、韩国商事仲裁会釜山分会李在佑主任、韩国首尔地方法院卢泰宇法官分别进行了点评和提问。
此次研讨会取得建设性成果,中、韩两国国际私法学会就仲裁解决争议共同倡议并签署了一项联合声明。联合声明指出,中韩将互为亚洲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为适应便捷解决中韩贸易纠纷的需要,两国国际私法学会应推动双方当事人优先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中韩之间的贸易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