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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成功举办中韩国际私法学会201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发布人:于华溢           发布时间:2012-11-06        点击量:

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主办,国际私法研究所承办的第二届中韩国际私法学会2012年年会暨“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研讨会于11月3日在北京京仪大酒店举行。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主要嘉宾有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国际法学院分党委书记杜新丽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郭玉军教授,韩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孙京汉教授,首尔大学石光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刘力副教授,副所长霍政欣副教授,齐湘泉教授,冯霞教授,宋连斌教授,赵一民副教授,北京大学张潇剑教授,安徽大学汪金兰教授,浙江工商大学胡敏飞教授,复旦大学杜涛副教授等。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为“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

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刘力副教授主持开幕式,她对中韩两国国际私法学会代表团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郭玉军教授致开幕词。对韩国国际私法学会代表团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为会议服务的老师和同学的辛勤服务表示感谢,表达了推进中韩国际私法交流与合作的良好愿望,并预祝大会顺利召开。

随后,韩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成均馆大学孙京汉教授致辞。他对中方的热情款待表示感谢,对第一届中韩国际私法年会进行了回顾。他表示中韩在国际格局中地位的上升,二者在各方面的合作日益频繁,使两国合作研究国际私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必要性增强。

 

最后,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杜新丽教授致辞。对韩国国际私法学会代表团和来到北京参会的中方老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韩方代表介绍与会的中国教师。对中韩两国国际私法年会的历史进行回顾,提出本次年会主题为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权问题,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在双方交换了礼物以后,研讨会正式举行。本阶段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郭玉军主持。韩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成均馆大学教授孙京汉做了韩国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新发展的报告。随后,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韩国法务部部长徐惠律师阐述了她对华东政法大学丁伟《〈民事诉讼法〉涉外编修改的引发的几点思考》的理解。在本阶段,上海复旦大学法学院教师杜涛还就其论文《论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规则之修订  ——以国外最新立法和实践为参照》进行了阐述。本阶段结束以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张潇剑对三位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研讨会的第三阶段由韩国首尔大学法学院石光现教授主持,湘潭大学法学院朱伟东教授和韩国中央大学李圭镐教授分别做了报告发言。朱伟东教授对中、日、韩三国在普通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应诉管辖、平行诉讼、不方便法院以及管辖豁免等方面的规则进行了详实的比较并从国内立法、双边协定、区域性公约三方面对中、日、韩三国管辖权规定之协调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李圭镐教授的发言分为国际诉讼的合并与竞合、保全诉讼的国际裁判管辖和海事案件国际裁判管辖四个部分,李教授对韩国学界的相关理论和判例进行了阐释并提出了对韩国相关立法的建议。韩国司法研修院全大圭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赵一民副教授分别对两位中韩学者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和点评。

研讨会的第四阶段由韩国司法研修院全大圭教授主持,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首席部长卢泰岳法官、安徽大学法学院汪金兰教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尹诚根法官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齐湘泉教授分别做了报告。卢泰岳法官对韩国在协议管辖、应诉管辖与反诉管辖方面的规定以及判例进行了阐释,并就中韩在协议管辖方面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对比。汪金兰教授从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范围、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的立法、法院行使涉外离婚管辖权的依据、与海牙公约和欧盟条例的比较和涉外离婚案件实践中的问题五方面对我国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制度进行了评析。尹诚根法官则从韩国判例法的角度对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中的实质联系原则进行了阐释。齐湘泉教授从条约互惠、法律互惠、实质互惠三方面介绍了中韩两国相互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状态,并阐释了中韩两国相互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的重要性。最后,韩国中央大学李圭镐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冯霞教授对四位学者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和点评。

第五阶段的研讨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宋连斌教授主持。韩国首尔大学法学院石光现教授、韩国司法硏修院全大圭敎授和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胡敏飞博士进行了报告发言。石光现教授阐释了韩、日自然人、法人的一般管辖权的理论以及基于营业地、对物管辖为基础的一般管辖权的理论,并就在中国设有办事处的法人的管辖权以及在中国境内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的管辖权等问题与中国学者进行了讨论。全大圭敎授以韩国国际私法对消费者合同和勤劳契约的管辖权的规定为视角就经济弱势方的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问题进行了报告。胡敏飞博士从跨国环境侵权诉讼的一般管辖原则、涉及不动产损害的跨国化境侵权诉讼、跨国环境侵权诉讼中原告对法院的选择权与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适用三个方面对跨国环境侵权的管辖权问题做了发言。发言之后,由韩国高等法院尹诚根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杜新丽教授对上述专家的观点和看法进行了点评和发表意见。

最后,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副所长霍政欣副教授主持闭幕。闭幕式上,韩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成均馆大学孙京汉敎授和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杜新丽教授致闭幕辞。

本次研讨会交流会气氛热烈、内容丰富、信息前沿,受到了中韩与会者的广泛好评。另外在午休和茶歇期间中韩学者也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本次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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