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制度
通知公告
学院新闻
友情链接

国际法学院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办法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2-07-04        点击量:

为了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快速成长,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助对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近两年累计科研成果突出。

第二条 资助范围:

1、以提高教学科研为目的的系统训练和培训;

2、参加国际国内的教育教学研讨和科研学术活动;

3、组织及举办学术沙龙;

4、其他需要资助的有关教学科研活动;

5、积极组织和指导国内外大型学术竞赛。

第三条 资助金额:3000元/学年/人,2人/年

第四条 培养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交通费、差旅费、书报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不能用于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和出版书籍。每年度资助费用限本年度内使用,不予累计。

第五条 资助程序:

1、每学年第一学期,符合资助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教研办提出申请,并填写书面申请表。

2、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评定,公示后实施。

 

 

国际法学院

2009年9月


中国政法大学 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学校方位
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