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源头抓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党委相关工作要求,请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党员(名单详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即3月19日之前),与我院分党委取得联系,逾期未联系的,将依照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学校不再为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联系人:庚老师 (010-58909449、13910631641)
特此公告。
国际法学院分党委
2016年1月19日
附件:国际法学院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