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进一步总结近年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先进经验,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分党委决定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党支部评选范围是经分党委批准成立、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的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参与评选。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是从事党务工作的分党委、党支部委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党组织自身建设成绩明显。
3.坚持民主集中制,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公道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4.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体化推进党建,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的工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党员意识强,发挥骨干带头和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师生创造一流业绩。教工能够圆满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任务,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学生能够勤奋学习、求实创新、诚实守信、勇于实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密切联系师生,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真情为师生排忧解困,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工作中讲协作,讲奉献,顾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是学校师生学习的榜样。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2.热爱党务工作,党性观念强,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中,紧密联系实际,勇于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3.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生党员先锋工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重大活动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一体化党建工作中积极认真,踏实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名额
四、评选要求
各党支部应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各支部应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把最优秀、最得到大家认可的同志推选上来,并做好材料上报工作。
五、材料报送有关事项
(一)报送时间
请各党支部于6月12日前将参加评优的推荐材料统一报送分党委办公室(昌平校区主楼B422)。
(二)报送材料
报送的材料有:
1.“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各项推荐审批表见附件)。
2.先进党支部的推荐材料应含集体活动照片2-3张,以党支部名称命名;
以上材料电子版即可,均以支部为单位报送至分党委邮箱:gjfxyfdw@163.com,文件夹压缩后命名为“某某党支部评优推荐材料”。
(三)填表要求
《推荐审批表》中主要事迹要内容翔实、事例具体、数据准确,字数800字左右为宜。
六、联系方式
国际法学院分党委(主楼B422):
刘瑾 58909364 15201202137
附件1: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
国际法学院分党委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