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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党员干部答辩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人:刘端端           发布时间:2015-05-27        点击量:

 

5月13日,这一天,对于国际法学院2012级1班的一名党员同学来说,有点忐忑,也有点期待。今天上午,他将参加国际法学院分党委组织的学生党员干部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二次答辩。他微微紧张,因为在4月21日第一次答辩时,他在“请论述党的纪律的主要内容”这个问题面前被追问得直满脸通红,直冒冷汗。当然,他心里还有着一丝丝的期待,因为自从上次答辩铩羽而归之后,他痛定思痛,认真总结了经验教训,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了深入学习。经过了这整整三个星期的系统学习,他现在有自信,他已经对党的理论知识有了比较全面的理解和掌握,今天无论面对任何问题,他都能从容应对,流利作答。

上午10:00,他坐在四位评委老师面前,在心里告诉自己:“我能行,加油!”。今天,他需要谈谈对四个问题方面的理解——党的性质、党员意识、党性修养及学生党员干部应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半个小时后,看着评委们赞许的笑容,他长吁一口气。这一刻,他既享受了努力过后获得成功的欣喜,更感受到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干部,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

2015年4月21日、22日,5月12日、13日,国际法学院分党委分别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535、昌平校区主楼B420进行了四次学生党员干部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答辩。国际法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顾永强老师、组织部副部长袁林老师、组织部姚震老师和国际法学院分党委秘书刘瑾老师担任考官,答辩的题目与学生党支部的各项工作紧密联系,包括党龄的计算、入党时间的确定、党支部的培养考察任务、党内处分和发展党员工作总流程等。参加答辩的同学纷纷表示,在这次答辩中受益匪浅。

定期熟悉党章和《细则》,领悟党的精神。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求是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正如2013级的韩悦蕊同学说,此次答辩她更好地了解了新《细则》的内容,对于党章的再次学习也使她更深入地理解党的精神。积极为同学、为老师、为社会服务,充分贯彻落实党的宗旨。同人民群众相互依靠、相互信任,保持着血肉相联的关系。在党员学习过程中,答辩的意义不言而喻。

了解党员基本知识,树立党员模范形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身为党员,就应深刻意识到这一点,时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14级的柯恬恬同学表示参与答辩对她而言意义重大。4月22日是她第一次参加答辩,她提到当她混淆入党时间与党龄计算两个问题时,刘瑾老师帮她纠正了错误,同时,顾永强 老师鼓励她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素质。5月13日,她参加了第二次答辩,从这次答辩中,她认识到作为一名优秀的党干部还需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尽心尽责做好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崔代恒美同学说,通过全面学习《细则》,使她对基层党务工作有了更深刻的学习和思考。尤其在答辩过程中,与顾书记和各位老师的沟通和交流让她更加认识到党组织对于大学生党员的“根”的意义,“灯”的作用。此次答辩亦能使党员同学们进一步跟随学校党组织的领导,积极参加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韬厉之志向,弘先锋之精神。

考察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能力。通过答辩能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有利于提升学院党员工作的整体形象,有利于接受党建知识教育和加强党性修养。2013级本科生党支部的任思雨同学表示答辩考察了党员们的综合素质,增强了对《细则》的认识和理解,并表示以后会努力增加自己的党建知识,提升自己的党建修养,不断发展不断进步。13级党小组组长郑璐同学说,这次的答辩对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组长来说,是考验,更是机会。据他说,各班的学生党员干部对党员发展程序欠缺全面的把握,这次答辩促进了对新党员发展实施细则的全面学习与把握。他还表示以后将更加积极地迎接学院领导和老师的指导和考验。

钟元同学说,通过参加答辩,他就像经受了一次教育和洗礼,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认识大大提高,与分党委老师的联系也增加了不少。像钟元一样,每一位参与了国际法学院分党委答辩的学生党员干部,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收获,使命感责任感持续增强,理论化专业化水平得到提高。国际法学院分党委在今后也将继续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以赛代训,增强学生党员干部的党性认识,保持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稳步推进分党委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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