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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各类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凯           发布时间:2013-05-18        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激励学院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勇于创新、积极实践、热心公益,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优秀人才。我院将开展2012—2013学年度学生优秀成果奖、“万商天勤”律所奖学金等各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正式在籍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在校一年以上。

二、评选奖项与条件

(一)学生优秀成果奖: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热心公益,道德品质优良;

3、具有优秀的专业文化素质和健康向上的身心素质,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公开出版的核心期刊上发表4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且未参加学校其他奖项的评选(如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的科研创新奖学金等;时间:2012年5月31日---2013年6月1日);

(2)主持或主要参与各类学术活动及科研项目,并取得优秀学术成果,且未参加学校其他奖项的评选(如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的科研创新奖学金等;时间:2012年5月31日---2013年6月1日);

(3)道德模范,见义勇为,为维护公共利益及他人生命安全产生较大的影响。

5、为学院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学生团队和其他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

(二)“万商天勤”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热心公益,道德品质优良;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上学年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4、上学年学习成绩优异,符合校优秀奖学金的成绩和排名要求;

5、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7、为班级、年级和学院作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资格。

(三)“岳成”律所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热心公益,道德品质优良;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上学年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4、上学年学习成绩优异,符合校优秀奖学金的成绩和排名要求;

5、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7、为班级、年级和学院作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资格。

(四)自强之星评选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秀;

2.在2012—2013学年学校建档的贫困生;

3.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3.勤奋学习,专业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4.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现象;

5.无任何违纪记录;

(五)学院优秀志愿服务奖

1.自2012年5月31日至2013年6月1日,积极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间(以学校认证卡登记数据为准)累计超过60小时(含),参与活动项目数超过2项(含2项);

2、在学校献血活动中自愿报名及献血的;

3、在学校、学院重大活动中积极奉献,广泛参与,表现突出的;

4、在其他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5、在本学年中专业必修课无不及格成绩。

(六)院级优秀毕业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在校期间获得过院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3.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在就业过程中无违约行为。

(七)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行为;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成绩平均70分以上,选修课无不及格);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标。

2、“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行为;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应为奖学金获得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的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标。

3、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集体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文明健康的班风,本年度无任何学生违纪记录;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成员体育成绩达标。

(八)学院优秀团员、团干、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1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范围及标准

   在过去一年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符合以下4条标准即获得参评资格:

    (1)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信念坚定、作风扎实,具备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和服务意识。

     (2)工作勤奋、学习刻苦。本学年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教职工评选过程中不计此标准)。

     (3)热爱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在支部中具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组织力与号召力。

     (4)富有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危机处理能力。能够结合个人实际能力与特长,为支部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2、优秀团支部评选范围及标准

( 1)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能够做到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的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较好的使用“两册”。

  ( 2)能够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真正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3)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关心团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采取具体措施予以帮助,不断扩大团员数量。

 (  4)能够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在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 5)能够在重大活动及实践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名额

 

各类奖项名称

评选名额

本科

研究生

优秀团体

学生优秀成果奖

25名

15名

5名

5名

“万商天勤”奖学金

10名

4名

6名

 

岳成律所奖学金

10名

10名

 

 

自强之星

40名

30名

10名

 

志愿服务奖

以实际评选为准

 

 

 

三好、优干、先进集体

三好、优干各35名;先进集体4个

30名

5名

 

优秀团员、团干、优秀团支部

优秀团员43名、团干18名、优秀团支部6个

优秀团员35名、团干14名、团支部5个

优秀团员8名,团干4名,团支部1个

 

优秀毕业生

 

总人数10%

30名

10名

 

 

学院评优名额分配表

奖项

本科09级

本科10级

本科11级

本科12级

研究生(硕)

研究生(博)

优秀团队

备注

学生优秀成果奖

以实际申报为准

以实际申报为准评选

以实际申报为准评选

以实际申报为准评选

5

 

5

本科生共15名(以实际申报为准评选)

万商天勤

1

2

1

 

6

 

 

本科共4名

岳成律所

3

3

2

2

 

 

 

本科共10名

自强之星

7

7

7

9

10

 

 

 

优秀团员、团干、先进团支部

已评选

已评选

已评选

已评选

8(团员)、4(团干)团支部1个

 

 

 

三好、优干、先进集体

7(三好),7(优干),

先进班集体1个

7(三好),7(优干),先进班集体1个

8(三好)

8(优干)

先进班集体1个

 

4(三好)4(优干)

先进班集体1个

1(三好)

1(优干)

 

该名额参照学校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

30

 

 

 

8

2

 

 

 

志愿服务奖

 

 

 

 

 

 

 

以实际申报为准评选

 

四、评选程序

1、学生向学院学生工作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学院学生工作办根据学生申请,对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

3、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评审确定后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如各奖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以向院学生工作办提出。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应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在一周内完成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通知异议人。

5、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并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五、评选材料申报要求

  评选材料应结合评选项目的要求填报相应的申请表格,文字要言简意赅,个人材料不超过800字。申报材料附属要求:

1、  有成果、证书的提供复印件一份;

2、  递交材料时需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3、  以年级为单位统一交材料。

六、评选日程

1、2013年5月17日-2012年5月24日,各年级评选并上报书面材料;

2、2013年5月25日—5月30日,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和讨论决定;

3、2013年5月31日—6月5日,评选结果公示;

4、2013年6月10日,签发文件。

5、6月11日,召开评优表彰大会。

七、联系方式

国际法学院学生工作办:

杨俊丽  58909354   guojifa03@163.com

国际法学院2012—2013年度优秀团干部登记表.doc

国际法学院2012—2013年度优秀团员登记表.doc

国际法学院2012—2013年度优秀团支部登记表.doc

国际法学院2012—2013学年“万商天勤”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国际法学院2012—2013学年“岳成律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国际法学院2012—2013学年“自强之星”评选报名表.doc

国际法学院2012—2013学年度“三好”学生评定登记表.doc

国际法学院2012—201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评定登记表.doc

国际法学院2012—2013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登记表.doc

国际法学院2012—2013学年学生优秀成果奖申请审批表.doc

国际法学院2012—2013学年优秀志愿服务奖评选申请表.doc

国际法学院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定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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