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6日星期二,在我校端升楼104室召开了国际法学院第二届第四任学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由国际法学院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巩辰宇主持会议,国际法学院分团委书记范亚新老师作为嘉宾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会议由学生代表们公开投票表决,参与学院相关事务,体现了学院工作的公正与民主和学生在学院中的主人翁地位。
在会议上,学生代表举手表决通过了《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学生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学生委员考评条例》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外联管理条例》。
紧接着学生委员们听取了关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组建及工作情况的报告。之后,由学生代表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选举办法》。
会议的最后由分团委书记范亚新老师进行总结讲话。范老师强调了学生委员的重要性与积极作用,并鼓励同学们不断发扬民主的作风,将学生代表参与学院生活的范围与深度不断发展。
此次会议在掌声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