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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学法学硕士(LL.M)项目2011年招生通知

发布人:国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4-24        点击量:

发布者:CU000298   发布时间:2011-03-07 11:02  

各位同学: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硕士项目2011年招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于2011531日,报名网址http://www.sgs.cityu.edu.hk/prospective/apply/procedures。预报名者请在提交网上报名表后将你的申请材料一并交给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外事办公室。

提交材料清单:网上报名表;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英语语言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推荐信2份;本科成绩单中英文各1份。

联系人:丁秋菊老师     覃华平老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新1号楼A0302办公室

电邮信箱: vera335@163.com cuplfil@vip.163.com

电话: 58908198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硕士(LL.M)项目简介

一、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简介

法学院创建于1987年,为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优质法学教育,法学院已建立众多专门法律教研领域,如:中国法、比较法、香港法律、商业法、环境保护法、宪法、人权法、刑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贸易及投资法律、国际经济法等。

二、LLM项目可授予的学位

该项目可授予中国法与比较法法学硕士、国际经济法法学硕士、普通法法学硕士、海事与运输法法学硕士、法学硕士五个学位。

九、报名日期

2011年招生于20101115日开始。

三、入学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已获得学士学位。

2、 语言要求

1)托福试(TOEFL)550分或以上之成绩(即托福电脑考卷213/互联网考卷79分或以上);或

2)雅思国际英语语言测试(IELTS)总级别6.0或以上;或

3)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六级) 490分。其它同等的认可资历亦作考虑。

选择英语模式的同学需要精通英语,选择中文模式的需要精通英语或者中文(普通话)

如申请人并非在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大学取得学位,申请人须满足以下语言要求(i)托福试(TOEFL)580分或以上之成绩(即托福电脑考卷237/互联网考卷92分或以上)(ii)雅思国际英语语言测试(IELTS)总级别6.5以上(含6.5)或(iii)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六级)490分。其它同等的认可资历亦作考虑。
(
备注: 上述英语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者在申请时所持英语语言能力证书应在有效期之内。)

四、关于项目详细信息可查询该网址:http://www.cityu.edu.hk/slw/eng/academic/postgraduate_ll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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