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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中国特色、法大优势、学院品牌”——2011年国际法学院全英文授课教学研讨会顺利举行

发布人:国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5-03        点击量:

发布者:国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2-06 08:32  

2011124,国际法学院全英文授课教学研讨会在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举行。会议就2011年国际法学院全英文授课教学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回顾,对今后全英文授课教学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内容调整。校长助理、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国际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万猛教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丁教授、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王文英副主任、院分党委书记杜新丽教授、副院长张丽英教授、马呈元教授,院工会主席齐湘泉老师,及参与全英文教学工作的全体教师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国际法学院外事工作办公室主任覃华平老师主持。覃老师首先向与会者汇报了过去一年全英文授课教学工作的情况。覃老师指出,过去一年的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了很大的提高,日常教学工作和论文指导质量均有提高,但仍需要加强学生法学基础、英语技能,特别是非英语国家学生的英语技能,并从制度上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此外,在丰富英文藏书等文献资料上还有必要继续努力。

国际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教授在发言中感谢院务会及外校专家朋友的支持。他认为,全英文教学的实践不仅培养了大量的法律人才,更是一个师生间教学相长的过程。当前学院全英文授课在教材建设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我们应当以此为契机,促进全英文教学课程的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要求论文写作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的质量。

 

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用“国际标准、中国特色、法大优势、学院品牌”16个字对我院全英文授课教学工作进行了高度概括,对所取得的成就表示衷心的祝贺,同时也对我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王院长指出,在全球一体化和中国和平崛起的国际背景下,国际法学院全英文课程同时具备“中国优势”和“法大优势”,为促进中外法律文化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过程中展现了法大国际法教学的办学特色,开创了学院教学的品牌。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万猛院长向与会教师介绍了北外法学院英文课程的开展情况。万院长表示,我院全英文授课教学工作为北外法学院英文课程提供了重要借鉴经验,希望今后国际法学院与北外法学院在英文教学工作上能够充分交流,发挥各自特长,互帮互助,共同提高办学水平。

随后,高健军教授、朱利江老师、霍政欣老师、董京波老师,对外经贸大学丁丁老师、王传丽教授、吴焕宁教授、龚红柳老师、王文英老师就各自在教学、论文指导答辩中取得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同全体与会者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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