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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大讲堂”系列讲座第79期——热风吹雨谈贸易,冷眼向洋看规则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4-08        点击量:

2018年4月3日晚18点30至20点30分,“国际法大讲堂系列讲座第79期——热风吹雨谈贸易,冷眼向洋看规则” 在科研楼B209教室举行,讲座特邀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磊律师作为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祁欢教授担任讲座的主持人,中国社科院大学张新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范晓波教授、高朋律师事务所范超、胡连萍律师及国际法学院的学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王磊律师从业二十余年,代理了逾百起中国企业在欧美的重大贸易救济调查案、中国对欧美企业的双反调查案,以及中国政府在WTO起诉欧盟对华紧固件反倾销案。在其律师从业前,曾就职于商务部(前经贸部)十年,在此期间一直从事乌拉圭回合谈判和中国入世谈判的工作。

晚上18点30分讲座准时开始,本次讲座共分为两个部分,王律师分别围绕当前中美贸易摩擦问题与中国 “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展开了精彩的演讲。在第一部分中,王律师为大家介绍了美国根据其贸易法规则所实施的调查与保障等措施,详细阐述了它们与WTO规则之间的关系,并结合其代理的“337钢铁案”及过往从业经历,就国际贸易规则应如何看待及运用的问题发表了意见。王磊律师首先重点分析了美国利用1962年贸易法中的232条款以国家安全理由对钢铝产品征税的措施,并将232条款与201、406条款的内容进行了对比。随后,王律师对当前美国利用1974年贸易法301条款以不公平贸易行为对华产品征税的措施发表了评论,并介绍了此前欧盟将301条款诉至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过程,该案例中“专家组回避301条款本身是否符合WTO规定”的裁决结果,表明了WTO争端解决机制所存在的局限。王律师认为,WTO的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与美国国内贸易法的规则相通,尤其在保障措施、反倾销、反补贴、国家安全例外等核心条款上都能在美国贸易法中找到对应的内容。但各个国家理应保证其法律符合WTO的规定,不能违反WTO的精神而奉行单边主义。

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的部分,王磊律师围绕 “替代国与中国市场经济”的话题展开,首先分析了欧盟、美国国内法规定的市场经济标准,随后介绍了中国入世时反倾销中替代国问题及反补贴中外部基准问题的处理,并对欧美对华使用替代国方法的趋势进行评价。王律师坚持国际贸易中双边为根本,并认为当前中美间贸易摩擦冲突是中美紧密联系空前的结果,贸易利益的得失将决定国家之间的贸易冲突,中国应以平常心看待贸易摩擦,并以改革开放的心态加以应对。

本次讲座内容精彩,气氛热烈,国际法学院祁欢教授和张新娟教授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国际法学院的在场学生也与王磊律师就中美贸易话题进行了热切的交流。讲座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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