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院第二期教师沙龙简报
时 间:2010年9月21日下午14:00—16:00
地 点:学院路校区图书馆一层贵宾室
主持人:马呈元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
主讲人:王宗来 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司副司长
参加者: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师
一、主题发言阶段
王副司长的发言主题是“周边海洋问题”。在简要介绍了我国的海洋国情后,王副司长主要分析了东海问题和南海问题。关于东海问题,王副司长从《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出发,介绍了海洋区域的划界制度,以及中日双方在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上的不同主张。之后分析了中日双方2008年达成的关于东海问题的原则共识的内容和性质,强调“春晓”油气田不属于共同开发的范围,中方对“春晓”油气田拥有完全主权权利。关于南海问题,王副司长介绍了“九段线”在法律性质,南海周边国家对我南海诸岛提出领土要求的情况,说明了南海问题的错综复杂性,以及我国为维护南海的海洋权益所采取的一些措施。最后,王副司长就我国海洋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努力方向做了介绍,指出应当在制定海洋战略,培养增强海洋意识和加强海洋能力建设三个方面做出进一步的努力。
二、自由讨论阶段
高健军教授强调了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指出国家实践对于理解条约规定的助益。李巍教授认为中日钓鱼岛争端是一项长期斗争,不单单是中日两国的军事能力所能决定的,我们应当对日本根据其国内法行使管辖的行径采取多方面综合手段实施突破。马呈元教授就美韩黄海军演问题和南海“九段线”的意义发表了看法。成晓霞副教授从中国海洋问题解决之战略构建和战术实施两个方面谈了自己的建议。另外,还有一些老师就相关的问题向王副司长提出问题。其中,戴龙老师就此次钓鱼岛撞船事件中日方的做法,以及南海的大陆架问题提问。齐湘泉教授指出,日方近日持续向钓鱼岛附近地区增派军队,日益加强对钓鱼岛区域的控制,我国所采取的措施能否对抗日本的这些实际管控行为?金哲老师谈到中韩双方在黄海共同渔业区发生的扣船事件一直通过双方缔结的渔业协定处理,而中日双方在此次事件发生的海域也曾就渔业活动作出过一定的安排,是否可以依据国际上渔业安排中依据船旗国管辖的惯例来主张日方行为的违法性?李居迁副教授的问题涉及我国领海基线的划定以及海洋法中的剩余权利问题。王副司长对这些问题一一做了解答和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