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科学研究 >> 讲座沙龙 >> 教师沙龙 >> 教师沙龙活动新闻
通知公告
学院新闻
友情链接

“国际法大讲堂”系列讲座第77期 认识FATCA和CRS ——国际税务透明法律规则下的全球私人财富管理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4-08        点击量:

2018年4月2日下午2:00-5:00,“国际法大讲堂”系列讲座第77期在科研楼B206教室举行。讲座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硕士、瑞士弗里堡大学国际商法硕士、高级国际税务顾问燕彬先生,以“认识FATCA和CRS——国际税务透明法律规则下的全球私人财富管理”为主题进行了专题讲座。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刘力教授主持,兰兰副教授以及国际法学院的学生参与了此次讲座。

燕彬先生从事国际税务咨询工作,对于离岸税收业务有实地经验,曾为超过500家离岸家族信托架构提供过国际税务合规方面的分析和咨询。同时还为瑞信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罗斯柴尔德银行和巴克莱银行等国际银行的离岸信托业务部以及TMF、Northern Trust等国际信托公司提供国际税务透明方面的合规咨询服务。

燕彬先生首先讲到,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的趋势下,国际税收的透明显得尤为重要。本次讲座分为七个部分,力图对FATCA和CRS有一个基础的了解。第一部分为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国际税收法律规则的重新构建,2008年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后出现“合理避税”到税务风险管控的转变。国际税务透明的“三驾马车”分别是:第一,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系统(FATCA和CRS);第二,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第三,受益所有人,它的趋势是注重信息的透明和实际受益人的披露。

第二部分为美国FATCA和经合组织CRS法律制度出台的背景介绍,欧盟储蓄指令为美国海外纳税合规法案和经合组织统一报告标准的出台提供了一些经验。第三部分为《统一报告标准》(CRS)的法律运行机制介绍,该机制分为三方当事方,分别是纳税人(账户持有人)、金融机构、税务机关,涉及《多边税收征管公约》-《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MCAA)、《情报交换协定》-《主管当局间协议》(CAA)等法律基础,同时,CRS伙伴关系的激活必须以双方都愿意信息交换为前提。

第四部分为《统一报告标准》(CRS)对个人全球资产配置的影响,包括银行保密制度的彻底瓦解和离岸投资架构的“阳光化”, 离岸投资架构分为离岸公司、离岸基金、和离岸信托的透明化。第五部分为国际税务透明法律规则的最新发展趋势;第六部分为国际税务透明之展望。

接下来进入到本次讲座的第七部分:法税结合——私人财富管理的新动向。这一部分是提问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提出有关国际税务透明法律规则的问题,燕彬先生对这些问题一一解答。在讲座的最后,燕彬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强调了英语的重要性,同时告诉我们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需要关注社会新的发展,这是一个变革的时代,充满无限机遇,鼓励同学们对社会要有一个整体的感知。另外,在写作时可以多写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因为兴趣是灵感和成果的动力。正是基于这种兴趣,2018年初,燕彬先生出版了国内首本有关国际税务透明法律规则专著《认识FATCA和CRS——涉税信息交换与全球资产透明全指引》。

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燕彬先生、刘力教授与参加讲座的同学们合影留念。

文案:刘星雨

中国政法大学 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学校方位
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