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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期“国际经济法前沿问题学术沙龙”——中国发起WTO北京回合的时机是否成熟?

发布人:国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5-03        点击量:

发布者:邰哲   发布时间:2012-03-05 10:46  

32期“国际经济法前沿问题学术沙龙”

——中国发起WTO北京回合的时机是否成熟?

201234日下午14点,国际法学院第32期“国际经济法前沿问题学术沙龙”在研究生院新一号楼B1202教室举行。国际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孔庆江教授,副院长张丽英教授,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史晓丽教授及部分教师、学生出席此次沙龙。

本次沙龙的主题是“中国发起WTO北京回合的时机是否成熟”。沙龙由孔庆江教授指导,寇昕同学主持,胡宇鹏、李旭、金爽爽同学主讲。本次沙龙采用中英文交替的方式进行。这是“国际经济法前沿问题学术沙龙”首次尝试以双语方式进行。

沙龙首先由胡宇鹏同学用英文对此次专题的总体情况进行介绍。胡宇鹏同学回顾了我国在世界经济中崛起的历程,指出随着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在世界贸易秩序中的影响力和自身利益不断增长,同时也面临着人民币汇率、世贸规则谈判等挑战。因此,我国是否有能力发起世贸规则“北京回合”谈判,在世贸规则中体现自身利益,引领全球经济步伐,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李旭同学从人民币汇率及我国的贸易地位的独特角度探讨了中国有无能力发起“北京回合”的问题。李旭同学认为,尽管我国外贸存在结构性问题,在世界产业分工中仍居于低端环节,现行贸易统计方法在某种程度上也高估了中国对世界贸易的影响力,但我国在这一过程中自身实力和影响力的增强仍然是客观事实;在全球经济低迷的背景下,我国与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面临类似的国际环境,中国有可能以此为契机,发起新的贸易规则谈判,增强自身话语权。此外,李旭同学提出,人民币的国际结算、投资、国际储备职能的健全将有利于推动中国发起规则谈判“北京回合”,为此应当解决好WTOIMF管辖权、如何履行IMF的一般合作义务及“非违法之诉”等多边规则问题。

最后,金爽爽同学用中英文发言,她从回顾多哈回合成果与中国的关系出发,得出了多哈回合对中国缺乏重大意义的初步结论,我国可能需要通过新的谈判在贸易规则中体现自身利益和要求。但她也提出,尽管我国可能尚不具备独立推动发起“北京回合”谈判的实力,但世界各国却可能迫使我国发起针对自身的规则谈判,我们可能需要在一些世界共同关注的问题上做出一定的让步。因此,服务贸易市场限制、农产品补贴、能源产业及政策、政府采购等问题仍然是我们需要面对的重大议题。

孔庆江教授对三位同学的主讲内容进行了精彩点评。他指出,学者应当主动参与公共政策讨论。我们应当运用多学科知识和科学的研究方法,采取更加开放的观念,探索问题的多种答案,并致力于呈现公共政策讨论的多元化结果。孔庆江教授认为,本次沙龙的主题与中国未来发展走向密切相关,入世十年以来,中国是最大的受益者,也成为世界的利益攸关者,世界期待中国从“搭顺风车”转变为领导者、推动者;对我们自身而言,这一主题也事关我们对现行多边贸易体制的观点及看待国际法规则的态度问题,也关系到对自身力量、发展目标的认知。

随后,各位老师和学生就人民币汇率问题、“北京回合”可能讨论的新议题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畅想。

最后,孔庆江教授向主讲同学颁发“学术之星”荣誉证书、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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