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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关于评选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刘凯           发布时间:2017-05-17        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激励我院教职员工甘于奉献、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勇于创新的精神,经学院研究,拟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表彰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际法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优秀,道德品行良好。能很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爱岗敬业,工作勤奋、甘于奉献。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业务能力;

4、为学院的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名额

部门  国公所 国经所 国私所 教研办和办公室 学工办
名额 2 2 2 2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2各参评部门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评选2名教师参评,并于5月27日前将登记表等相关材料报送到昌平校区办公楼B421室,电子版登记表发至邮箱:kailiu2002@sina.com

3、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评审。

4、评审确定后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五、评选材料申报要求

1、填报申请表格,文字言简意赅;

2、需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六、评选日程

1.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7日,上报材料;

2.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2日,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和讨论决定;

3.2017年6月3日—2017年6月5日,评选结果公示;

4.2017年6月6日,签发文件。

七、联系方式

刘凯  58909352    kailiu2002@sina.com

 

                                         

 国际法学院

教学评估先进个人登记表.docx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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