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激励我院教职员工甘于奉献、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勇于创新的精神,经学院研究,拟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表彰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际法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优秀,道德品行良好。能很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爱岗敬业,工作勤奋、甘于奉献。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业务能力;
4、为学院的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名额
部门 |
国公所 |
国经所 |
国私所 |
教研办和办公室 |
学工办 |
名额 |
2 名 |
2 名 |
2 名 |
2 名 |
1 名 |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2、请各参评部门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评选2名教师参评,并于5月27日前将登记表等相关材料报送到昌平校区办公楼B421室,电子版登记表发至邮箱:kailiu2002@sina.com
3、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评审。
4、评审确定后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五、评选材料申报要求
1、填报申请表格,文字言简意赅;
2、需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六、评选日程
1.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7日,上报材料;
2.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2日,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和讨论决定;
3.2017年6月3日—2017年6月5日,评选结果公示;
4.2017年6月6日,签发文件。
七、联系方式
刘凯 58909352 kailiu2002@sina.com
国际法学院
教学评估先进个人登记表.docx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