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0日晚六点半,我校国际法大讲堂系列讲座第39期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11举行。联合国黎巴嫩特别法庭庭长Judge David Baragwanath、国际刑事法院法官Judge Howard Morrison、联合国柬埔寨特别法庭法官Judge Agnieszka Klonowiecka-Milart为我校师生做了一场精彩的演讲。
本次讲座由国际法学院承办,国际法学院马呈元教授主持。
讲座的主题为:1.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ecurity Council and the Judiciary Organs.
2.Procedural and Evidence Issue in International Criminal Justice
3.Hybrid Mode of 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
Judge David Baragwanath首先介绍了联合国安理会的两个角色,即决策者和立法者。接着讨论了法庭是否可以帮助安理会工作的问题。随后,他指出虽然恐怖主义受到了重视,但安理会始终没有制定出一个公认的恐怖主义犯罪的定义。
Judge Howard Morrison向大家介绍了国际刑事司法程序和证据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的证据规则由于各种因素的交互作用而呈现出混合式的状态,在证据的收集、出示与质证、采纳、证人规则等方面,国际刑事审判吸收了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的英美法系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的大陆法系的证据规则的优秀成果。
Judge Agnieszka Klonowiecka-Milart主要说明了国际刑事法庭的混合模式,她首先介绍了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特别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然后对刑事罪犯的报复、一般威慑、和解、赔偿受害者、促进司法改革和机构发展、维护公平审判的普遍性标准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期许。
最后,同学们就讲座内容进行了提问。对于如何评价被害人参与诉讼进程的意义与弊端的问题,法官们指出,实践中,被害人律师基本是在重复检察官的观点,而且由于被害人往往数目庞大,直接参与可能会阻碍诉讼效率进而影响被告得到公正迅速审理的权利。
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图/文:林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