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讲座沙龙
通知公告
学院新闻
友情链接

国际私法案例研讨暨2019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案例研究

发布人:国际法学院新闻部           发布时间:2019-06-18        点击量:

2019年6月15日,由中国国际私法案例研究专题委员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承办的“国际私法案例研讨暨2019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案例研究专题委员会论坛”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成功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为“例以辅律、彰公明义”,来自司法部、外交部、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工商大学、苏州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河南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和深圳大学等高校和律所实务部门的3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开幕式由国际私法研究所齐湘泉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案例研究委员会会长)主持。齐湘泉教授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本次论坛的议题,感谢与会嘉宾不畏路途遥远前来参会,并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本次论坛的专题研讨共分为第一单元-综合主题演讲、第二单元-实务单元主题演讲、第三单元-理论单元主题演讲和第四单元-程序单元主题演讲。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宣增益教授、杜新丽教授和刘力教授分别担任论坛第一单元、第三单元和第四单元的主持人,薛童老师和余萌老师作为主题发言人参与了第三单元的讨论。北方工业大学田晓云教授主持了第二单元讨论。

第一单元中,最高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张承兵副社长就“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发布与高校案例教学和研究的衔接”作主题发言。司法部协助交流中心处关晴天副处长对中国民商事司法协助存在的问题与解决作出了深刻阐述。山东科技大学文法院王艺副教授提出案例库应围绕着针对性和混合型原则进行建设。最后,外交部领事司许育红领事从领事同性结婚案例出发,探讨了领事同性结婚的法律效力。

第二单元中,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晓林律师以新西兰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的界定为切入点,讨论承认国外离婚判决文书的规范。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长刚律师提出域外法律查明难,已成为涉外夫妻财产纠纷适用域法的司法弊病。北京市晨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健律师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讨论了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的价值。深圳大学国际法院硕士生郑珠玲从涉外信托冲突规范‘零’适用现象触犯,讨论涉外信托关系在司法实践中的定性问题。随后,北京大学何其生教授从“美国陷阱”出发,探讨美国对公司“高管”的长臂管辖问题。

在第三单元,山东财经大学王维芳教授对联合国际货物销售同公约的适用进行了深刻解读。余萌老师对“深圳柏域斯浩航案”等系列案例的解读,对外国法查明规则及其适用场景发表了独到见解。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马擎宇老师以案例作引,讨论了大陆地区和香港地区管辖权冲突等问题。西南民族大学余诚老师结合案例,探讨在特定场景下外国法是否被看作事实等问题。薛童老师以“案例教学的方法和目标——以法制史上匈奴收继婚的法律适用为例”为题作主旨报告,从中国历史中抽象出案例,对其适用现行国际私法规定,生动地表现了案例研究的价值和趣味。

第四单元中,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克玉教授围绕“过度管辖的国际私法问题”作专题报告。苏州大学张利民教授对海牙公约视角下我国实际联系要求进行剖析,并指出中国的司法困境和出路。河南大学王雅菡老师讨论了我国与普通法国家间民商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随后,清华大学李旺教授对协议管辖及实际联系原则发表了独到见解,并提出应注意协议管辖的法源问题。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黄进教授在闭幕式致辞。黄进教授强调了案例研究对于国际私法教学、理论研究和实务支撑的重要性,冀望与会人员能够采取更先进的方法,用中国自己的典型案例构建国际私法案例数据库,并鼓励法律人尽量多用中国案例进行研究以贴近实务。

国际私法研究所张玲老师和孔得建老师全程参加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 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学校方位
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