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团学活动 >> 研究生活动
通知公告
学院新闻
友情链接

“定点清除的战争法问题”讲座顺利举办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6-05        点击量:

2022年5月31日,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大讲堂”中文系列讲座第117期“定点清除的战争法问题”专题讲座通过腾讯会议在线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特邀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瑶教授担任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公法所所长郭红岩教授担任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等院校两百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在线讲座。

(黄瑶教授为大家讲解讲座的主要内容)

讲座开始,黄瑶教授首先将定点清除问题限制在战争法的范围,介绍了定点清除的定义、发展趋势,并指出定点清除与武装无人机袭击的区别。在实践中,美俄等国将定点清除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手段,但从国际人道法角度出发,有观点认为定点清除违反了区分原则与比例原则。俄乌冲突的爆发以及美国对索马里实施的定点清除活动使得关于定点清除的国际法讨论变得复杂。黄瑶教授介绍了诉诸战争权和战时法的概念,并简单分析了定点清除的责任问题。

接着,黄瑶教授从各国实践出发,结合多位学者的观点对定点清除作出界定,包括定点清除的特点、定点清除的对象等。以色列、俄罗斯等国的实践样态说明定点清除行动呈现出手段科技水平逐渐提高、行动逐步常态化以及对定点清除的适用理论不断扩大的趋势。在定点清除的性质问题上,黄瑶教授具体分析了定点清除与使用武力的关系、反恐行动与自卫行为的关系以及“第一枪”理论引发定点清除的规制争议等三个问题。

在使用武力法的框架下,黄瑶教授分别从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角度探究定点清除的合法性问题。就国际法律基础而言,定点清除本身是否构成《联合国宪章》第2(4)条下的使用武力行为存在争论。在构成《联合国宪章》第2(4)条的使用武力行为这一前提下,黄瑶教授探讨了合法实施定点清除的三种情境,分别是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行使自卫权以及东道国同意等其他法律理由。其中,黄瑶教授详细介绍了行使自卫权情形下,定点清除的时间、对象以及地点因素。就各国国内法律基础而言,黄瑶教授列举了美国、俄罗斯以及以色列关于定点清除的国内法,阐述了各国国家安全涵盖的范围与立法表现形式的不同。

在国际人道法的框架下,黄瑶教授指出定点清除本质上是一种新兴的作战方式,应受到国际人道法的约束,同时也会推进国际人道法的完善。根据区分原则,不分青红皂白的攻击是不合法且不可取的,同时需要区分武装冲突中的平民,不能将平民作为军事目标。比例原则是判断定点清除是否合法实施的关键所在。比例原则要求确定合法目标的类别、评估定点清除带来的军事优势以及避免过度的附带性损害。对平民造成附带性损害有可能是合法的,但不能超过所带来的军事优势。在计划、批准以及执行定点清除行动时,指挥官应当根据善意原则对行动进行评估。

最后,黄瑶老师认为将定点清除付诸实践的国家越来越多,定点清除行动并未被国际社会完全接受,但在特定情况下采用定点清除行动并不会引起国际舆论的谴责和争议。实施定点清除时必须严格遵守国际人道法的相关规定,遵守区分原则和比例原则。此外,跨境定点清除虽然不是我国所承认的合法军事活动,但同时也不能放弃对其进行深入研究,以保护我国利益。

在提问环节中,同学们对定点清除运用于纯粹的国家间边境冲突是否构成武力攻击,进而触发相对国自卫权的行使,定点清除是否属于联合国说的法外处决以及定点清除的合法性等问题进行提问,黄瑶教授逐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郭红岩教授对黄瑶教授以及参与本次讲座的老师和同学表示感谢,本次讲座在热烈的交流氛围中圆满结束。

供稿:王子怡

中国政法大学 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学校方位
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