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外事交流 >> 外事交流新闻
通知公告
学院新闻
友情链接

国际法学院成功举办2013年中韩法律论坛暨中韩国际法律研讨会

发布人:丁秋菊           发布时间:2013-01-15        点击量:

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主办的2012年中韩国际法律研讨会于1月11日在北京融金中财大酒店举行。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主要嘉宾有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刘宁元教授,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分党委书记杜新丽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马呈元教授,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国际交流委员会李在珩主任,韩国法制处申相焕局长,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郑永焕教授、李大熙教授、申相焕教授、河泰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吴日焕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梁淑英教授、史晓丽教授、高健军教授、齐湘泉教授、张玲副教授、朱利江副教授、郭红岩副教授、兰花副教授、兰兰副教授、祈欢副教授、董京波副教授、张玲副教授、廖敏文副教授和戴龙副教授,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任虎副教授和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张磊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外事办公室覃华平老师和丁秋菊老师。

国际法学院史晓丽教授主持开幕式,她介绍了与会的嘉宾,并对中韩两国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致换欢迎词。他表示自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与高丽大学合作举办第一届中韩法律论坛以来,两国之间对对方法律制度的理解不断增进,中韩法律论坛逐步形成机制化,今年华东政法大学的加盟更标志着论坛的可持续性。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刘宁元教授、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国际交流委员会李在珩主任、韩国法制处申相焕教授分别致辞,表达了推进中韩法律交流与合作的良好愿望,并预祝大会顺利召开。

随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和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签订了《中韩法律论坛合作协议》。此后,中韩法律论坛将分别由三方轮流主办,每年一次。

在签约仪式后,双方学者进入第一阶段的研讨。本阶段议题是领土岛屿争端与国际法,本阶段的研讨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高健军教授主持。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莫世建教授首先发言,莫教授简要介绍了独岛问题的历史概况,从“无 主土地”占有原则的解读、二战后新秩序下独岛的法律地位、美国摇摆立场的法律意义解读等五个方面对独岛的法律地位进行了阐释。随后,中国政法大学郭红岩副教授从中国早于日本先占取得对钓鱼岛的主权、日本窃取钓鱼岛的行为非法无效、关于钓鱼岛主权争端的条约解释、国际强行法对于干扰中国钓鱼岛主权的所谓条约的意义、国际强行法对于干扰中国钓鱼岛主权的所谓国内法律的意义、日本不能以违反国际强行法的所谓“时效”或“实际控制”侵占中国钓鱼岛、钓鱼岛争端的解决方式七个方面阐述了钓鱼岛主权争端的有关国际法问题。最后,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李在珩教授总结、点评了两位专家的观点和看法。

研讨第二阶段的议题是国际司法协助与域外刑事管辖权,本阶段的研讨由中国政法大学马呈元教授主持,高丽大学法学院河泰薰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廖敏文教授分别做了报告。河泰薰教授通过介绍中韩两国跨国犯罪的相关数字阐释了刑事司法协助、犯罪人引渡、服刑者移送等的必要性,介绍了中韩两国司法协助协定的实施成果,并阐述了两国司法协助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廖敏文副教授通过对湄公河“10.5”案的分析阐释了我国域外刑事管辖权实现的国际法依据与国际合作模式。本阶段结束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朱利江副教授对两位专家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和点评。

研讨会第三阶段的议题是电子诉讼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本阶段的研讨由中国政法大学杜新丽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齐湘泉教书和高丽大学法学院郑永焕教授分别做了报告。齐湘泉教授从立法理念、自然人属人法、涉外物权法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四方面总结了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的创新,同时阐述了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的发展并提出了完善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建议。郑永焕教授介绍了韩国在宪法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中引入电子诉讼的情况并考察了电子诉讼中将会面临的问题。两位专家发言过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张玲副教授进行了点评并发表了意见。

在双方交换了礼物以后,中韩法律论坛结束了上午的三个阶段研讨。

午餐过后,本次论坛展开了第四和第五阶段的研讨。研讨会第四阶段的议题是经济行为的国内及国际法上的限制因素:反垄断及环境保护,本阶段的研讨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孔庆江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刘宁元教授、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李在珩教授分别发表了报告发言。市场经济体制的一条铁律是市场价格由竞争决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充分、有效的竞争有着无比的优越性,其中之一就是带来最为合理的价格,然而实践表明即使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也不是万能的,这就需要由政府监管市场定价,刘宁元教授在发言中论述了政府监管市场定价之必要性、监管与竞争的关系以及我国市场上的价格监管问题。李在珩教授通过对“北美环境合作协定”的研究对FTA中建立“关于环境保护与环境合作规定”以及FTA环境规定中当事国的义务进行了阐述。两位学者发言结束后,中国政法大学祈欢副教授和兰兰副教授分别对他们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和评述。

研讨会第五阶段的议题是国内及国际法上的热点问题探讨——保护自然资源与知识产权的最新动态,本阶段的研讨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史晓丽教授主持。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李大熙教授、华东政法学院张磊博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任虎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兰花副教授分别做了报告发言。李大熙教授在发言中阐述了拒绝上网服务有关的最近国际动态及ISP免责、对著作权者的ISP身份信息提供技术保护措施、ISP的过滤义务、著作权管理信息以及韩国著作权委员会的修改建议等诸多著作权法制问题,以及法院在因特网法制中的重要作用。华东政法学院张磊博士在发言中从发展概述、必要性、法律演进三个方面论述了限制公海捕鱼自由原则并分析了现代公海渔业管理制度的三点特征。任虎副教授从可持续发展的相关理论和现有国际技术转让制度的现状出发阐释了其完善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技术国际转让制度的设想。兰花副教授通过对“塔斯曼害”溢油事件和康菲溢油事故两案的分析对中国海洋损害救济规则进行了评析。中国政法大学梁淑英教授和韩国高丽大学郑永焕教授点评和总结了以上四位专家的发言。在本阶段的研讨中,梁淑英教授还讲解了难民问题在中国的发展历史、中国在难民安置方面的措施以及所面对的挑战。

最后,在论坛闭幕式上,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李在珩主任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马呈元副院长分别致闭幕词。李在珩主任对各位专家的精彩发言表示感谢,并祝各位与会专家、学者春节愉快。马呈元教授表示中国政法大学与高丽大学的合作可上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但当时的合作仅限于互相访问,并未形成定期的机制,如今不仅形成了定期的论坛机制,华东政法大学也加入到了论坛当中使得论坛的规模不断扩大,。本次中韩法律论坛所研讨的问题范围很广,不仅有国际法问题还有各国的国内法问题,对促进学术交流很有裨益,同时对各位韩国教授不远万里参加中韩法律论坛表示了感谢。

本次中韩法律论坛交流会气氛热烈、内容丰富、信息前沿,受到了中韩与会者的广泛好评。另外在午休和茶歇期间中韩学者也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本论坛取得了圆满成功。

中国政法大学 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学校方位
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