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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大讲堂”系列讲座第84期 “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

发布人:国际法学院新闻中心新闻部           发布时间:2018-09-18        点击量:

2018年9月10日,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大讲堂”系列讲座第84期——“‘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专题讲座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举行。本次讲座特邀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中国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中心联席主任王衡副教授担任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担任主持人。

参会师生就推进“一带一路”过程中有关的国际经济法律秩序问题开展深入交流和探讨。

首先,王衡副教授通过介绍中国在不同层面的制度实践,如设立自由贸易区、架构国际商事法庭、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引入国际经济法律秩序这一话题。王教授认为,目前来看,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深入,中国正在努力成为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领导者。但是,在相关标准的明确、机构体制的建设和如何拓展所涉区域方面,中国仍有很大的进步空间,这也应当成为国际经济法学者乃至国际法学者研究的重点。

随后,王教授指出,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过程中,既有中国主导的规则,即在该倡议下签署的相关条约,也有与之相关的其他规则,即非基于“一带一路”倡议形成的、可以被商人和投资者利用、以投资协定为主要形式的规则。接下来,王教授通过对比分析“一带一路”和美国式条约的异同,认为“一带一路”通常使用柔性规则,注重发挥投资协定带来的便利,利用政府和私人资本合作(PPP模式)规避复杂政治问题,法律文件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运作过程中的风险。王教授还谈及全球政治、经济发展趋势,他认为中美经贸关系对国际经济法律秩序关键但存在诸多变数。不同于过去积极推动贸易自由化,美国目前更主张经济干预,在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上更多建立双边规则,采用更加对抗的策略,强调国家安全、知识产权问题。与之相反,中国目前倾向于选择积极建立双边和地区性规则,谋求合作共赢、共同发展。面对新的国际局势,中国应当重新思考中国在全球经济、法律秩序中的地位和作用,顺应历史潮流,承担大国应尽的责任。

最后,王教授总结,从中国加入WTO的举动以及收获的巨大对外贸易额,到中国努力拓展“一带一路”范围,不断提高自己的国际影响力,中国在国际经济法律中的角色,经历了一个从被动适应到积极制定规则的过程。此外,良好的中美关系重中之重,对建立健康有序的国际经济法律秩序有深远影响,并有极大的溢出效应。

讲座结束最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总结发言,感谢王教授的分享,同学们积极提问,热烈互动。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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