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大讲堂系列讲座第50期:Indonesia Aircraft's Accidents and Indonesian, Chinese, Korean Aviation Law and the Revised Montreal Convention
2015年11月18日,国际法大讲堂系列讲座第50期Indonesia Aircraft's Accidents and Indonesian, Chinese, Korean Aviation Law and the Revised Montreal Convention,在学院路科研楼科B211举行。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覃华平副教授主持讲座。
覃华平副教授首先介绍了金斗焕教授的有关情况,金斗焕教授是韩国航空宇宙政策法学会名誉会长,同时是中国政法大学以及北京理工大学客座教授,他在航空安全问题上有深刻研究。
讲座正式开始后,金斗焕教授首先向师生们介绍了印尼航空QZ8501航班坠毁的有关情况,包括原本航线、坠毁情况、救援及黑匣子打捞等情况。他结合了有关新闻报导,清晰的介绍了整个航班坠毁事件,包括航班搭载人员、飞机内部机械情况等等,帮助师生对此次事件迅速有了清晰了解。
接下来,金斗焕教授又介绍了侵权行为地管辖权与印尼航空事故损害赔偿额的问题。他结合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有关法条具体分析了管辖问题和赔偿受害者家属的赔偿额问题。他还专门提出赔偿额计算单位SDR有关问题,并专门讲解。他还谈到了中国国际航空飞机129号坠落在韩国金海后,关于损害赔偿问题,韩国法院的有关判决。此后,他还介绍了有关国际航空运输的条约,并介绍了韩国对于航空承运人责任规定的有关法条。最后,金斗焕教授详细讲授了蒙特利尔公约的有关规定,详细介绍了关于旅客责任等条款,还介绍了蒙特利尔公约述评,以及有关条款的适用。
覃华平副教授在讲座结束后对讲座进行了点评。金斗焕教授回答了学生的提问,并与师生合影留念。讲座在愉快的气氛中落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