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1日晚,外交部条法司二处处长徐宇做客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大讲堂”系列讲座第八期,进行了题为“中国国家豁免的理论与实践”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杜新丽教授主持。此外,刘力副教授、朱子勤副教授和国际法学院学生也参加了本次讲座。
徐宇处长首先谈到的问题是国家豁免的理论未来。他从国家豁免的理论基础出发,介绍了理论界对于国家豁免的本质几种不同的观点,指出国家豁免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多元的。接下来,他通过国家豁免制度从绝对豁免到限制豁免的发展指出,国家豁免制度的发展是曲折的、螺旋式的。此外,他通过介绍国家豁免制度碎片化的发展趋势指出,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化、国家经济活动风险的增高以及主权概念的发展等原因,国家豁免制度将来必定会进行进一步的细化以应对这些新的经济形势。
徐宇处长谈到的第二个问题是对国家豁免的实践反思。在这一部分,他首先介绍了部分我国应对涉我国的豁免案件。通过对“湖广铁路债券案”、“莫里斯案”、“烟花案”等经典案件的介绍,他指出,我国对我国在外国被诉时的应对处理实际上均是在外国限制豁免的框架之下寻求到了解决的方法。接下来,他谈到国内涉国家豁免案件的司法实践可以实现对我国国家豁免制度的发展,然而目前我国比较缺乏这一类的实践。然而,他同时指出,司法审判并不是实践的全部,因此我们仍要对国家实践寄以期待,因为对于我国这样目前不存在豁免立法的国家,审判或非审判形式的实践对于国家豁免理论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交流互动的环节,杜新丽教授首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接下来,国际法学院的研究生就商业行为、豁免的主体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徐宇处长在回答了问题的同时,也就对相关制度、概念理解的方法等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充分交流。最后,本次讲座在嘉宾与听众的热情互动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