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1日下午,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大讲堂”英文系列讲座第27期——“美国产品责任法介绍”专题讲座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15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特别邀请到德保罗大学法学教授Bruce L. Ottley作为主讲人,Younghee Jin Ottley女士作为特别嘉宾。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祁欢教授作主持人,国际法学院的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Bruce L. Ottley教授首先说明了学习美国的产品责任法必须要首先了解美国的立法体制,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有联邦法和州法两套平行的法律体系,联邦的立法权是有限的,很多权力被州保留。因此理解美国的侵权法,既需要理解州的法律,也需要理解联邦的法律。作为产品责任法的律师,被诉主体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一个案件中,产品的销售商、产品的生产商(包括出现缺陷的产品模块生产商)都可以作为产品责任案件的被告。不过如果是因为用户错误地使用产品造成了损害,不能要求生产商赔偿。
Younghee Jin Ottley女士对Bruce L. Ottley所讲的内容进行了延伸,说明律师在实务中如何选择最能实现客户的利益的方式,律师在与产品责任有关的案件中应该考虑哪些因素。在正式开庭审理之前,双方当事人会在证据开示阶段交换证据,而且双方都不能隐瞒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当事人对于证据的强弱和胜诉的可能性能够有一个预期判断,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会在这个阶段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因为审理阶段的律师费用过高。
在了解了大家的职业规划后,发现许多同学希望能做涉外律师,Bruce L. Ottley教授和Younghee Jin Ottley女士针对性地给出了建议,首先要有很好的语言能力,其次是要了解当地的文化。想做涉外律师,去外国留学是提高语言能力和学习外国文化的很好的途径。Bruce L. Ottley教授鼓励计划做律师的同学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律师对于公司的合同订立、劳资谈判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都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接下来,德保罗大学法学院的招生办副主任金老师介绍了德保罗大学法学院的JD和LLM项目。德保罗大学为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提供合作奖学金项目。如果已经拥有法学学位,可以申请两年制的JD项目,并能免考LSAT。金老师对LLM和JD项目进行了对比,包括学费,留学时间长短等等。
最后,祁欢教授作了精彩的点评和总结。祁欢教授表示产品责任法不仅对美国很重要,在全球化的时代,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也很重要。此次讲座对同学们理解美国的产品责任法和了解在美国留学和做律师有很大帮助,祁欢教授对Bruce L. Ottley教授和Younghee Jin Ottley女士作出的精彩讲座表达了感谢。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Bruce L. Ottley教授和Younghee Jin Ottley女士与部分在场师生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