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教育教学 >> 工作制度
通知公告
学院新闻
友情链接

国际法学院关于2014-2015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人:周妮娜           发布时间:2014-10-17        点击量:

 

 

国际法学院关于2014-2015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的通知

相关人员(主要针对二次答辩以及申请延期毕业符合要求的同学)

根据学位办《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请将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进行论文答辩的人员根据此通知准备并按时提交论文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一、   学位信息采集

(一)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除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应登陆“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填写学位信息。

学生登陆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xwxxcj/10053/

用户名为:学号(或身份证件号码)

密码为:5890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步:学院125日前学院分委员会表决结果报送学位办,学位办将答辩结果在“平台”登录并发布。

步:1215日之后,申请人在“平台”查询自己的论文答辩结果,1220日之前在“平台”上完成“填报论文信息”环节的信息填写(特别提示:论文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英文摘要可填“无”)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工作,若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信息采集工作,请及时与学校学位办公室石老师(办公室电话:58908390)联系。

(三)应届毕业生照片采集的注意事项

应届毕业研究生照片由培养办组织统一采集,未参与照片统一采集、提前和延期毕业研究生等,在提出申请时须按规定的格式提交电子文本照片以及2寸照片2张,否则不予安排学位论文答辩。

照片格式见照片格式要求:http://yjsy.cupl.edu.cn/degree-management/c72/1452/

建议采集地点:http://yjsy.cupl.edu.cn/graduate-education/c41/1407/

关于电子版照片的上传:已参加统一照片采集的学生由学位办负责上传电子照片,我院负责收集未参加统一照片采集的人员(不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的电子版照片并上传至学位信息采集系统。

关于纸质版照片的收集:已参加统一照片采集的学生由培养办负责提供,我院负责收集未参加统一照片采集的人员以及同等学力人员的纸质版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见下列表格。

二、   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提交论文时间,我院于10月29日接收硕士和博士学位及同等学力答辩论文及申请书。凡未提交论文及申请书的,视为未申请。 

(二)论文答辩于12月1日截止

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各研究所安排硕士和博士的学位答辩。请各位参加答辩人员密切关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三)学生应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附件1“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撰写和印制论文。凡不按规定撰写和打印、装订学位论文的,各院应不予接受。

(四)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按照学校20139月修订的《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见研究生院网页)执行。

  二次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一律须重新提交论文。

凡未参加论文审查的人员,一律不得安排答辩。

(五)关于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所有申请学位答辩的学位论文均须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匿名评审工作。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专家匿名(即双盲)评审。硕士学位论文部分实行专家匿名评审,按照不少于1/4的比例,从申请论文答辩人(不含同等学力)中随机抽取送审名单。同等学力人员全部实行匿名评审。

 

三、关于答辩需要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对应人员

数量

备  注

1

学位

申请书

所有答辩人员

1

根据学院通知领取后填写,须有导师推荐并签字。

2

普通照片

未参与照片统一采集、提前和延期毕  业研究生

2

 

照片标准:2寸2张、

蓝底免冠

3

电子照片

2

照片标准:20K以内

4

学位论文

(纸质版)

硕士生

9

其中2册不署作者和指导老师姓名,不加装扉页和独创声明。

5

同等学力人员

13

其中4册不署作者和指导老师姓名,不加装扉页和独创声明。

6

博士生

15

其中6册不署作者和指导老师姓名,不加装扉页和独创声明。

7

学位论文

(电子版)

所有

答辩人员

2

署名、匿名各1份。电子版发送至:

ninazh@cupl.edu.cn

8

学位论文

(答辩后)

所有

答辩人员

4

答辩通过后,由学位申请人向校图书馆送交。

9

学位论文

电子版

(答辩后)

所有

答辩人员

1

答辩通过后,由学位申请人向校图书馆电子论文系统提交。

 

注:

1. 以上材料所有申请答辩人员务必提交完整,如因个人原因未提以上各项材料的,视为未申请。提交错误信息而导致答辩事故由个人承担。1—7项,10月29日提交;8、9项,答辩后提交。

2. 所有电子版材料,在“邮件题目”、“附件名称”注明提交人姓名、电话后发送至ninazh@cupl.edu.cn

3. “申请学位信息表”电子版为学位授予信息及学位证书制作的唯一标准信来源,务必填写及保证无误。

4. 在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封皮由学院统一发放。

5. 同等学力人员封皮由本人到打印社自行购买。

6.《论文独创性的声明》下载地址为:http://182.48.103.179/articleinfo/detail_7_63_1031.html

7. 我校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采用作者自愿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提交供其在《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全文发表的方式。论文作者提交学位论文时需签署《学位论文授权使用书》下载地址为:(http://yjsy.cupl.edu.cn/degree-management/c72/1095/,经杂志社审核录用后,享受取得论文发表证书及稿酬等相关权益。

 

特此通知。

                               国际法学院办公室

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中国政法大学 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学校方位
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